高三國寫作文日記作文《行走在熱情中》_1000字

  “喂,張欣嗎?我是鄧藝。陳哲要到原來的學校了,請大家吃飯,道個別,你也來吧。”

  “我不去了,還有不少習題沒做……”

  “不會吧,陳哲對你那麼好,這個面子都不給?你競爭“三好學生”時的名額都是他讓給你的。”

  “我有實力當然爭取,他放棄了,怎麼說讓給我啊?”

  “好吧好吧,我們6點定在中心花園,來不來你自己看著辦,嘟——”

  鄧藝掛了電話,我呆呆地握著話筒。陳哲是寄讀生,臨近高考了,要到原來的學校去報名,不再回來了。當陳哲告訴大家這個消息時,鄧藝和兩個女生都哭了,可我並沒有太難過。有人好奇我的平靜時,我只是淡淡地講:”我覺得老師說得對,臨近高考了,不該有太大的感情起伏,否則會影響到學習狀態。“

  結果,同學們很詫異:“張欣上了高三怎麼變了個人,她以前的熱情活潑呢?”

  幾經考慮,我還是決定去道個別,僅僅道個別。“媽媽,我要去見一個同學,他要離開了。”

  “你還是別去了,耽誤學習,去了引起傷心愁緒,心裡不平,不要去不要去。”

  媽媽的阻攔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很快會回來的,這個同學英語學的很有心得,去了可以得到些經驗。”“這樣啊,那你快去快回。”媽媽的許可呀在我的意料之中。

  出門前,我瞥見了衣架上的那條圍巾。那條彩虹一樣顏色的圍巾,輕柔得像一條墜下人間的彩練。這是我用壓歲錢買的,價格不低。記得我當初買它時,絲毫沒有猶豫。因為那時,我很久很久沒有給自己買過東西了。我摘下它圍在肩上,照照鏡子,臉色被映襯得很精神。可是,我只戴過它一次,因為班主任在全班面前說:“我們有些女生打扮得太妖!你們不該講究穿戴,要一心撲在學習上!”當時他沒有點我的名字,眼睛去很“厭惡”地盯著圍巾。我把圍巾摘了下來,放進背包,出了門。

  我準時到了中心花園,可是只有陳哲一個人站在那邊。

  “別人呢?還沒到嗎?”我問。

  “不,我讓他們先走了,我有話對你說。”說著,陳哲展開了他的招牌笑容,神秘兮兮的。

  “我不能久留,我還要做習——”

  “我知道,不會耽誤你太久。只是你丟了不少東西,我想幫你找找,出國之前要還給你:隔壁班的那個叫張宇的傢伙真的很喜歡你,別老是一副冷冰冰的樣子,交個朋友又怎麼了;學校門口賣麻辣燙的大媽托我問你怎麼很久不去光顧了,你圍得那條彩虹圍巾真的很美,特別是你微笑的時候;最後,這是我的新地址,別把我這個朋友也弄丟了。”

  “陳哲,你怎麼跟我瞎說這些?要知道,高三就意味著埋頭趕路。”

  “沒錯,趕路是對的,可是張欣,高三也是一段美好的旅程,路邊有花有草,別丟下友情,熱情和對生活的愛。T他們不是包袱,而是翅膀。”說完,陳哲握了握我的手,轉身離開了。

  我為上我的彩虹圍巾,轉身回家。但是,我已經明顯覺得步履輕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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