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中的“當事人”應該是主人公默爾索。之所以說是“應該”,是因為雖然整個故事都是圍繞著這個普通的小職員的一次意外命案來講述的,但是就像這本書的題目一樣,默爾索是個“局外人”。
這個故事的內容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個普通小職員在平庸的生活裡稀里糊塗的犯下了一樁命案,最後被判了死刑的故事。主幹單一,沒有什麼特別的支線故事。作者加繆僅用了五六萬字來敘述了這個簡單的故事,完成了這部偉大的作品。
初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感到的是疑惑,因為默爾索其實並沒有犯什麼不可饒恕的大錯,事實上他的案子頂多算是過失殺人。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可以說沒有人比他更無辜。我很驚異那些“正直”的法官們,律師,陪審團,執法人員,他們竟然為默爾索冠上“毫無人性的”“叛離社會的”“罪不可恕的”這樣的罪名,然後以法蘭西的名義——是的,他們用這樣的巨大而又毫無道理的名義——判處他死刑。而第二遍看的時候我感到了一種忍不住的可笑的感覺,我不清楚一場司法判決的具體流程,但是我相信絕對不是像是八卦的中年婦女一樣發揮著自己無限的想像力然後果斷而決絕的將自己的主觀意念施加在一個普通而平庸的只是有些淡漠內斂的小職員身上。
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關注過默爾索的意願。
“你最好別說話。”默爾索被這樣告誡道。他曾經這樣在心裡說:“現在到底誰是被告呢?被告可是至關重要的,我有話要說。”“我甚至被人取代了。”他如此感歎。他至始至終就處在這樣的一個狀態中——“將我置於事外,一切進展我都不能過問,他們安排我的命運,卻未徵求我的意見。”
他這個“當事人”竟然至始至終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局外人”!還有比這更可笑的嗎?他們討論,他們臆想,他們爭辯,他們認定,他們判決,最後他死刑。這個“他們”裡從來都沒有默爾索,但是結局卻由默爾索承擔。想到這裡,我又感受到了除了可笑之外的另一種更為隱忍,更為可怕的寒冷,那是一種悲哀。
默爾索就像是陷入了一個局裡,他與這個局有關,但是他又與它無關。局決定默爾索的命運,而他則什麼也不知道。這個局中的每一個組成都是完美的,每一個組成都在以自己的看法過活,他們用自己的看法來看待所有事,主觀意念施加在了所有的生命和非生命上。就像在最後幾天糾纏著默爾索的神甫,他認為默爾索一定也能在石頭上和一切上看見他仁慈的父,而並不相信基督的默爾索根本不可能再牢房的磚石上看見耶穌的臉。
默爾索是一個非典型的人物,他缺少我們普遍認為的應該成為的人應當具有的幾乎所有的東西。說好聽一些他是個隨和溫順,好說話,不計較,安分,實在的一個人。說的不好聽一點,他是冷淡,孤僻,不懂人情,不懂規矩,作風散漫,放浪形骸的人;他是個無主心軸,無志氣,無奮鬥精神,無激情,無頭腦,無出息,溫吞吞,肉呼呼,懶洋洋,庸庸碌碌,渾渾噩噩……總而言之就是個現代社會中沒有生存能力的人。
而作者卻給默爾索了這樣多的贊詞:“他不耍花招,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是他所生活的那個世界裡的局外人”,“他拒絕撒謊……是什麼,他就說是什麼。他拒絕矯飾自己的感情,於是社會就感到受到了威脅。”,“他是窮人,是坦誠的人,喜愛光明正大”,“一個無任何英雄行為卻自願為真理而死的人”。
對於很多的事,比如他母親的逝世,他並不是無動於衷,從文章裡我們可以輕易的看出他對於母親的愛。那絕不比任何人要少,要淺薄。他的所有反應都是因為他看的開,他看到了許多別的人看不見的東西。站在“局”的外面,作為一個“局外人”。
“如此接近死亡,媽媽一定感受到了解脫,因而準備再重新過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哭她。”默爾索是這樣認為的,他並不是對母親的死無動於衷,相反,他才是真正站在自己母親的角度上看的人。親人逝世時的哭泣很少是真正為了逝者的,只是自己對於一個熟悉的重要的人的離去的無法接受,對於少了一個人的生活的不習慣,對於“死亡”這樣的事的本身的恐懼。而如果這樣看來的話,也許默爾索不僅不是個沒有人性的人,相反,他比一般人都要清楚,都要善良。他站在了另一個人的角度上,對於母親來說是好事,那麼他就沒有傷心的必要。
他跳出了局,他跳出了由我們的生活和這個社會一起攪成的局。他成為了一個真正的“局外人”。
默爾索有犯錯誤的,他最大的錯誤便是他本身,他不懂得察言觀色,他缺少了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很基本的東西。而事實上,這又是他最為寶貴的,正因為這樣,他才成為了一個局外人。也可憐的成為了這個龐大社會的荒謬的祭奠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