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捨己為人”,等等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面對一對一的生命交換我們有權選擇放棄。
當你在海邊漫步時,一陣海浪忽的向你襲來,捲走了你的同伴,但自知無法與海浪抗衡的你,有權利選擇放開同伴的手。因為你在保護另外一個生命,同為生命,同等可貴。
當你奔走在柏油馬路上,一輛貨車飛奔而來,你的親人將要遭受危險,怎麼辦?替他檔嗎?生命同等重要,犧牲任何一個都是一大損失,面對生命你有權選擇放棄。
當你面臨地震、颱風等一系列自然災害時,我們有權選擇保護自己。因為只有保證自己的安全,才有可能幫助別人脫險。
或許你會認為我不盡情誼,自己的同伴都忍心放棄,你錯了,失去同伴我當然於心不忍,但是在那樣的情況下如果我一味逞強,那麼只是把另一個生命推向死亡的邊緣。
或許你會認為我不盡人易,連自己的親人都忍心放棄。你錯了,失去親人我心如刀割,但是當你用生命換回來的親人從血泊中爬起來的時候,他還能平靜的生活嗎?他還能一如往常嗎?我想他連自殺的心或許都有,這又何必呢?與其如此,還不如順其自然。
或許你會認為我素質不高,面對自己一起共事的同事都能扶袖而去,你錯了?我何嘗不想挽救他們的生命,可是我連自身都難保的時候又怎樣去救他們呢?
太多的或許我們無法解釋,也不願解釋。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珍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不到萬不得已我們誰都無權放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