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人們吃膩了一般的家畜家禽,眼光超越了家園的籬障,瞄向了遠處的野生動物,一時間,獵吃野生動物成了一種時尚,甚至被看作某種身份的象徵。人們不僅吃鹿吃熊,甚至連貓頭鷹、眼鏡蛇、穿山甲、白天鵝也成了餐桌上的美味佳餚。面對這一吃喝之風的新動向,我們的媒體沒有沉默,溫和的勸告、激烈的抨擊時常出現在各種媒體上,可仔細留心我卻發現,大多數都是在諄諄告誡人們:幾乎所有的野生動物身上,都帶有寄生蟲或毒素,是病原體的中間宿主,亂吃野生動物,就會把寄生蟲和病原體帶入人體,從而罹患各種怪病———從狂犬病、瘋牛病到艾滋病,都是從野生動物那兒傳來的,等等。
看了這樣的勸諭,真讓人啼笑皆非。這算一種什麼樣的野生動物保護教育?照此說來,難道如果野生動物身上沒有這種種“不潔”,就理所當然地用來滿足我們的口腹之慾了?在保護野生動物的世界潮流面前,我們的宣傳難道只能出此下策?我們為什麼多是從一利害、一是非、一角度、一重心,以及一時之得失,來建構一元的人生?野生動物是我們親密的朋友,千百年來,與我們一代代的祖先相生相伴,與演變著的人類的生存環境相生相伴,才使我們有了今天這樣一個生機勃勃的世界,才使我們得以感知生命之旅的美麗。每一個物種在地球上都有其自身存在的價值,這個價值一點不比另一個物種更差。自以為具備了高智商的直立行走的現代智人,又怎能為了抑制自身的貪慾而去數說它們身上的“毛病”呢?
我們要想活著,就該也讓“別人”活著,一些生物物種一旦在地球上消失,將會無可挽回,萬劫不復。任何一種生物都是生物鏈上的重要一環,任何一個物種的滅絕都會導致連鎖反應。吃野生動物,也就是在吃食物鏈上的一個環、一個節。野生動物是世界上最孤苦無助的一群,理應得到人類的傾力呵護。印度聖雄甘地在自傳中說,人之所以超越於下等動物,倒不在前者必得以後者為食,而是高級動物必須保護低級動物。我覺得,對待野生動物,我們應該像孟子說的,“君子之與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這樣的仁愛和同情,任何時候都不會嫌多。野生動物身上的病菌,永遠都不應成為我們不去吃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