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輕輕的,輕輕的拂過樹梢,像少女般害羞清唱,沙沙——沙沙,唱出她內心的獨白。縷縷陽光透過玻璃斜射屋內。一切都是如此美好。
屋內的女孩正在聚精會神的注視屏幕,目不轉睛的盯著舞台上的王者——張傑。
只見他時而高歌,時而低唱,歌聲宛如一泓清泉流過心田,清澈,動聽。看著這場精彩的演唱會,女孩不是面露微笑,鼓掌叫好。那女孩便是我了,而張傑,正是我所崇拜的偶像。
最初知道這個名字,是在一套綜藝節目看到他,當時就被他的歌聲所折服,加上他的外表酷酷的,我變成了他的“星星”。隨著對他深入瞭解,我驚住了。
許多人認為張傑是在零七快男中脫穎而出,包括我。2004年的他,就已經獲得無數榮耀,紅遍一時。只因公司變動,牽連到了他。讓他最終又成了一個平凡的人。
命運的無情沒有讓他低頭,對張傑,舞台是他的夢想,唱歌是他的生命。
他經歷過最難的時候,壓力大到無法形容,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還依然安慰母親,說自己過得很好。
他只有努力努力再努力,才能實現自己的夢想。卸下曾經的榮耀,曾經的輝煌,再次輕裝上陣。
因為對音樂的熱愛,被朋友稱為“單細胞動物”,而他自己也挺喜歡這個外號的。
其實,偶像不只靠光鮮亮麗的外表,還有他的言行。而張傑,給了我榜樣。
他教給我,對夢想,要執著;對人生,要證明;對生活,要認真。
風依舊吹著,而我,從此刻起,變得堅強勇敢,就像我的偶像一樣!
初一: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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