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國寫高分敘事散文《永遠的旅途》_700字

  我願永遠的旅行。把腳下當做起點,把起點當做終點,用不停歇,永遠的走下去。讓我的身影留在所有的角落。

  我想周遊世界,走向每一片土地,踏入每一條河流。在高山上向著太陽的方向喊叫,在河流邊向每一條過往的魚問好。

  我帶著一個行囊。那裡有我的衣物,我的帳篷,一隻筆,一個本子,一些食物——不需要太多,著寫就已經足夠了——當然還有一心——向著遠方的心。一雙眼——一雙能看到花草樹木,山川河流,飛禽走獸的眼。一雙腿——一雙能行走千里的腿。僅次而已。

  我會去那些使詩人發出千古絕歎的古老地方。那裡也許會很擁擠吧,會有許許多多的遊客,也許我還能遇上和我一樣的旅行者。那裡也許至今還留著許多古代文人的真跡。我會一一的欣賞。也許會探出他們當時內心的想法呢!

  我會去那些不曾被人發現的地方。那裡一定會留著一方土地。沒有喧囂。沒有滿眼的樓房。只有一片樹林。偶爾會傳來幾聲鳥叫,樹林深處有泉水奏著音樂。陽光透過樹葉在濕濕的地上留下足跡。

  白天我會四處行走。把任意一座山,一條河當做目的地。我會走的很慢,因為我想盡情的感受這一切的一切。像當初的一位苦行的僧人一樣:注意著路途中的一切事物,甚至是一顆小小的石子。爬上山頂眺望遠方。然後搭起帳篷,靠在大樹下,拿起筆和本來記錄這一切——山、水、天空、大地。等待著傍晚的到來,等待著鳥的回家,聽他們為我唱歌唱去這整日的疲勞。

  在晴朗夜晚我會看著天空,看著淡淡的月光,然後讓那柔柔的光披在我的身上。在月色隱去的夜晚我會閉上眼,讓涼爽的晚風帶走我身上的塵土。我會進入自己的黑夜,一個充滿夢境的黑夜。

  走在路上,走在向著夢想的地方。不會停留,把腳下當做起點,把起點當做終點,永遠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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