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測國文寫作日記作文《讀書筆記》_450字

  寫了一學期的讀書筆記,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寫筆記的風格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在剛開學那會兒,第一次寫讀書筆記時,莫名其妙的有點興奮,因為自己一直都很喜歡寫寫劃劃。於是從書上摘下來的原版詞句根本就沒有幾條,大部分是自己在發表感想,抒發情感。

  第二階段就是完完全全在摘錄了,把自己喜歡的文字摘抄下來,抄了滿滿的一頁,覺得很幸福。可是以前並不是這麼想的,以前總覺得寫讀書筆記的快樂是次於寫生活筆記的快樂的----摘別人的文章,感覺有點自卑;寫自己的文章,感覺卻非常自豪。不過現在的觀念改變了,把“摘”字換為“能夠欣賞”:能夠欣賞別人的文章,感覺非常自豪。

  做讀書筆記時所摘錄的文章也是經過幾重變化的,剛開始是摘錄人物傳記,覺得應該多瞭解一些名人的生活和事跡。後來就開始傾向於一些充滿哲理又富含詩意的小品文了,如魯迅的散文,畢淑敏的散文以及一些作者不詳卻寫得很不錯的文章。總是覺得這種文章讀起來很舒服。詩意化的東西總是好的,但如果過度詩意而不尋求啟迪的話就是矯情了。

  因為在做讀書筆記,所以自己會去閱讀多種風格的文章,而不只是一味地去閱讀那些支離破碎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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