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國寫佳作日記作文《城市的夏天》_1500字

  我們是活在這個城市,這個世界,或者是這個宇宙中最最渺小的存在。我們從窗戶外看到這斑斑點點的城市,光的反射到玻璃上看這個城市的一角,好像是過了一世紀。

  我們活在這個世上,必須要學會生存,要學會保護自己,因為這是世界並非是你掌控的。有一天你通過你的努力去得到自己想要的,通過自己的努力邁出了這一步,你努力了,就應該得到這一切,可這在那些所謂的成功人士的眼裡,只不過是彈指一揮的事。難道這一切的努力在別人眼裡只是一個花五元錢買來的笑話嗎,難道這一切撕心裂肺的笑就真的不值得別人去安慰嗎,這一切的一切,只是在城市光的照射下顯得格外殘酷,一點人情味都沒有,這就是所謂的生活。

  事情定格在那一個夏天,不經意的認識了一些人,開始陷入這樣的生活,爭分奪秒,並不知道為了是什麼。我知道,我們漸漸長大,要學會多考慮,我並不知道那個夏天,到底發生了什麼,生命就像科幻片一樣進化了,可是拋棄原來的一切,義無反顧的往前走,喜歡的風格,說話的語氣都會變,丟失的太多是快樂,夏天的風很柔和,很柔和,站在馬路旁,風吹動了路人的髮絲,所有的人,不管是快樂,還是傷心,在夏日的陽光下都顯得格外鮮麗,只有我,沒有在那陽光下。陽光照得睫毛長長的,頭髮伴隨著風,飄動的裙擺,很是漂亮,我還是在背著吉他或者是畫板甚至說是裝滿很多作業的書包,穿過胡同,在風中凌亂,每天這樣三點一線,我並不覺得枯燥,因為我活的很充實,我很喜歡,可我還是有時間,站在馬路邊,想著太多事情,大腦就像輪齒一樣,想著過去的一些事情,看著這個世界每天轉動的聲音。夏天的一切東西都很甜,甜甜的冰淇淋,甜甜的棒棒糖,甜甜的檸檬水,可我偏偏要吃那很苦的苦瓜,因為它是解暑清熱的啊。夏天我總認識了一些人,可我從來不去主動說話,因為我在別人面前就是那麼不堪一擊,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做合適的事情。夏天的風聲與吉他的的聲音很合得來,這就是我喜歡吉他的唯一原因,從那個夏天開始,我知道了時間的寶貴,我真不知道,這十幾年我是怎麼在時間裡過來的,直到十三歲的我,才明白,每一分每一秒,我們都應該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樣我才感覺一切事情都走到了正軌,小時代裡面有一句:“時間的齒輪從未停止轉動,它用一種最冷酷和理智的方式,讓每個生命得以平行前進。”又何嘗不是呢。“這是一個以光速往前發展的城市。旋轉的物慾和蓬勃的生機,把城市變成地下迷宮般的錯綜複雜。這是一個匕首般鋒利的冷漠時代。在人的心臟上挖出一個又一個洞,然後埋進滴答滴答的炸彈。財富兩級的迅速分化,活生生的把人的靈魂撕成了兩半。”當我們處於一個不知所措的時候,會想起這個地點,這個時間,這個季節,我們是不是做了不該這個時間段,這個地點所做的事情,而遭了老天爺的天譴,沒有說過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沒什麼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定格在那個冬天,冬天的風讓人覺得刺骨,可是有些人已經麻木不堪了,甚至出去站一下都會結冰,你會清清楚楚的看到,那眼角的淚珠,也被凍結了,這時候,會隱隱約約的出現太陽,冬天的太陽很溫暖,眼看冰就要化了,可是太陽又被烏雲蓋住了,它好像就是打了你一巴掌,還跑過來噓寒問暖。沒關係,它總是那麼殘酷,左耳裡面有一句:“-我們再也回不去了.-有些東西消失了在也找不到了,但它卻變成了一根針,紮在心頭揮之不去,想讓你痛你就的痛。”又何嘗不是呢。我喜歡在冬天的時候出來亂竄,因為冬天很冷,街上的人很少,我就可以為所欲為啦,呵呵。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冬天會是讓我期待的一個季節,我並不喜歡冬天,可是它也不讓我厭煩,反而期待的是驚喜,可能是因為白色的雪落在烏黑的頭髮上,這種鮮明的對比感,讓我覺得很舒服,很漂亮吧,冬天很冷,可是它還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齒輪。夏天的微風,冬天的寒風,都會有一種獨特的感覺,卻從未終止該發生卻又不好的事情。我還是每天爭分奪秒,我只是在別人背書包的情況下,背著畫板與吉他,我只是在別人別人拿著筆的情況下,拿著畫筆,與吉他譜罷了,我還是這樣,每分每秒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我永遠是在夏天播種種子,在冬天收穫果實。

    初二:城市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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