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過一篇文章,大意是說喜歡某個行當,如果把它作為職業,便不免枯燥乏味,因為有生存的壓力,只有把它當成一種業餘愛好才是輕鬆而美麗的,才能給人帶來歡樂。文章裡舉了一個例子,說美國自行車手阿姆斯特朗第五次奪冠後,接受採訪時一直重複這樣一句話:我太累了,我想休息。然後文章的作者解釋說,作為一名職業自行車手,不僅要進行艱苦的訓練,而且要受比賽名次,獎金,贊助商等諸多因素的困擾,實在是不快樂。言外之意,如果是業餘的,會好很多。
這種觀點實在讓人不敢苟同,我的看法是:既然你喜歡,幹嗎要是業餘的?阿姆斯特朗是戰勝癌症後重返賽場的——由此可見,他對自己的事業是多麼熱愛。讓他退出賽場,去做一個輕鬆瀟灑的業餘自行車手,他怎麼會甘心呢?對他而言,那才是此生最大的遺憾。他的青春,他的風采必須在賽場上才能最大程度地展現。
況且,業餘的就快樂嗎?我爸爸有一個朋友,從事文秘工作,一直在單位裡寫材料,有著不錯的收入,而他的真正愛好是畫畫,業餘時間都用來創作,並且畫得相當不錯,已成功舉辦了幾次畫展。曾經以為他是個活得很瀟灑的人,直到有一天無意中聽到他疲憊不堪地向我爸爸大傾苦水:真是不甘心啊,這麼地熱愛,卻不能盡全力投入。為此,他一直生活在彷徨和矛盾中。
後來,從爸爸口中得知他終於辭去了公職,把畫畫賣畫當成自己安身立命的職業。
人生苦短,喜歡幹什麼,就把它當作一件正經事,而不是一種可有可無,可輕可重的業餘形式和姿態,實實在在得去投入和付出。失敗了,無憾;成功了,去享受巨大的喜悅。有什麼不好呢?
很欣賞武漢女作家池莉的一句話;我就是要吊死在一棵樹上。這當然是比喻的說法,表明她全力傾注寫作的決心和勇氣。池莉以前的職業是醫生,寫小說只是業餘愛好,因為喜歡,她不懈得努力,最終當上了專業作家。
人總有一死,死在自己喜歡的那棵樹上應該是人生的一大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