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光本是同一類物質,為什麼她是世間正義與美的象徵,而我卻是邪惡與壞的代表。
我承認,我是讓人看不見的罪魁禍首。你們在我的身體裡只能看見一片黑暗,看不見世間任何東西。在你們看來是光讓你們「看見」,你們感激她,她幫助你們看這世界的美。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在你們抬頭望天時,在你們直視那火紅的烈日時,刺眼的陽光讓你們看不見,你們甚至睜不開眼。這極致的光不僅也是「看不見」的罪魁禍首,而且她還會損傷你們的眼,而我的存在卻是為了中和抵消這刺眼的光,來保護你們的眼。我這麼無私的付出為什麼換不來一句真心的讚美呢?
沒有我的存在你們能休息好嗎?在烈日炎炎的白天你們誰能睡好、休息好?我在晚上默默地為你們提供絕佳的睡眠環境,你們難道不知道?
難道就因為光帶來了溫暖,我帶來的卻是涼爽?我若不帶來涼爽這個世界早就不存在了,只有冷和熱的結合才有這世界。也只有我和光共存才有你們,我和光缺一不可。我不服,為什麼我如此重要你們卻討厭我。
其實我也是「看見」的條件之一,單獨的我和光都不能讓你們看見。造物主同時創造了我們兩個,就是想讓我們同心協力,一起展現這完美的世界。
暗之光與光之暗——看見
——尾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