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際關係中都存在著分歧、爭吵以及矛盾衝突,這往往令雙方不快甚至造成傷害。那麼是忽視這些分歧、衝突還是因此而放棄彼此間的親密關係?其實這兩者都不可取,前者類似於掩耳盜鈴,後者無異於因噎廢食。真正能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寬恕。
寬恕意味著理解和通融,能表現出一個人的寬宏大量、光明磊落。它不但是一種交際技巧更是一種美德。但寬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方面的原因是認為做錯了事要受到報應才算公平。因此,“以牙還牙”者屢見不鮮,而“以德報怨”者少之又少。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受一些偏見的影響,如寬恕意味著“我錯了”、“我輸了”、“我屈服了”、“我軟弱”、“別人會認為錯全在我”等等。
寬恕並不意味著過去發生的事不再重要,而是表示自己放棄懲罰別人或報復別人的動機。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彼此認識到對方的傷害,這是寬恕的前提。有些人在沒弄清楚自己的憤怒和痛苦之前就試圖寬恕別人,結果自己的不滿仍然無法消除。
學會讓痛苦成為過去。寬恕不是短期能實現的,它是一個痛苦的過程。然而圖一時之快的報復對自己所擁有的人際關係有百害而無一利。
再次,去發現和承認別人的優點。當你深陷所受傷害的痛苦中時,別人在自己眼裡簡直一無是處。但只要你還能用一點點理智去發現並承認對方的優點,你會覺得這比單純容忍對方的缺點更容易。知人所長,才能容人之短,就是這個道理。
最後,糾正偏見的影響。譬如決定寬恕別人可以這樣去想:“寬恕是為了修復彼此的關係並不代表軟弱”、“寬恕的目的不是要分清勝負,而是弄清問題的原因,然後努力解決它”、“寬恕不需要奴顏婢膝,目的不是去討好對方,而是進行溝通”。“大肚能容容天下難容之事”,有了這份胸襟,相信沒有什麼人際矛盾不能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