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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是每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
《熱愛生命》是傑克·倫敦留下的最為璀璨的文章。它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沒有一點食物,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這個悲壯的故事跨越了幾十個春秋,塑造了一個富有頑強意志力的淘金者。讀罷全文,最令人難以忘懷的,莫過於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難,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裡,在嚴寒和野獸的威脅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疲倦和衰弱,通過自己的行動,尋找著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軀已經形如殭屍,他內在的生命卻不願死去而逼著他前行。
生命是什麼?生命為什麼會如此之堅強?我又一次地讀完這篇小說,輕輕地合上書,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雖然被比爾拋棄了,可他仍信任比爾。他堅信,比爾會在前方不遠處等他,他們會會合,然後一直往南走去。這種信仰是一直支撐著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許是對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來說,我很欽佩淘金者在無助的緊要關頭仍能維持做人的尊嚴。他不願意拿走拋棄他的比爾的那袋金子,也不願吮吸比爾的骨頭。實在令人感佩!
記得有這樣一個片段,病人一路爬著,病狼一路跛行著,兩個生靈就這樣在荒原裡拖著垂死的軀殼,相互獵取著對方的生命。讀到這裡,我忽地想起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中的“適者生存”。我們不是強者,進化使我們失去了上樹躲避的能力。我們只有選擇和“猛虎野獸”一決高低,才有機會“生存”下來。
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著解脫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纍纍,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生死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己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我們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總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們總該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吧?
生命,人生,一個永恆的話題!
上塘中學高一:夏心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