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我的爸爸媽媽就不再給我零花錢了。媽媽說一切要靠自己去爭取。說讓我學習做家務,“按勞計酬”。例如出去幫買一次東西可以賺到兩元;倒一次垃圾五角等等。
其實我是不喜歡做家務的,沒辦法為了“賺零花錢”嗎。家務活是真不好做啊。那次我幫媽媽剝毛豆。用手指剝開豆莢,將裡面的一個個綠色的小豆粒放進洗乾淨的碗裡,然後把毛豆殼扔進垃圾箱裡。一開始,媽媽將一個個毛豆耐心地剝給我看,我模仿著剝。剝著剝著我的手不小心被毛豆劃出了一道口子,流血了。但我忍住了疼痛,繼續剝。結果由於我表現良好,媽媽便給了我三元錢。
就這樣,我學會了很多家務活。像洗大蔥、烤火腿、拖地等。也“賺”到了不少零花錢。我的小金庫裡的積蓄越來越多了。一年多來,已經達到三百多元了。我後來都交了學費。
在家裡打工,使我懂得了很多。也更加體貼自己的父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