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誠信大於天。”這一點我在爸媽身上看到了。就在今天他們給我做了個榜樣。我也明白了“誠信大於天”的道理。
今天,媽媽去給我加心定了一套沙發和餐桌。今天就要搬到我家了。媽媽給了我一疊紅紅的鈔票說:“星雨,你數數幾張。”
“1、2、3……27、28、29。一共29張,就是2900元。”爸爸說“一會兒幫我給叔叔。”“好!”我一口爽快地答應了。
那個叔叔說:“一共2450元。”我心想才2450元,媽媽就給了我2900元。但是,叔叔說要多少就給多少。於是,我拿出裡面的2500元給了呢為叔叔。那位叔叔走後,我興高采烈的對媽媽說:“我們的沙發終於回來了,媽媽還剩450元。”媽媽聽後大叫了一聲說“哎呀!那個人忘記收餐桌錢了!我打電話讓他來拿或者我給他送去。”這是姑姑走過來說:“走就走了,自己多賺一點是一點呀!大不了明天來了不認賬!他能那你怎麼樣。”媽媽說:“不行,不行,一定得交否則人家工作人員還的給我們墊錢。”於是,媽媽就拿起電話準備打。我心想:還不如不給那個工作人員,讓媽媽去超市給我買一些好吃的。可心裡想的是這樣,嘴裡又不敢說。我真是一個口是心非的人。媽媽讓那為叔叔來拿錢!我把450元遞給了叔叔,“謝謝,要不是這樣我還得自己點錢,我們掙錢也不容易。”我們互相看看臉上都掛起了燦爛的笑容。
是啊!做人要講誠信。不貪小便宜。該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要靠自己掙來。我明白了!我明白了!這將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課,我也為我父母的所作所為而感到驕傲!
初二:任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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