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國寫高分讀後感作文《一個讓我欽佩的人——讀《魯濱遜漂流記》有感》_1200字

  

  在一個荒島上,誰能夠活下來?哪怕是一年、兩年。這對很多人來說,是很難的。但是魯濱遜,他,做到了。而且,不是幾年,是整整28年!當我在家中看完《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時,我怔住了。

  魯濱遜是書中的主人公,在他年輕的時候,就很喜歡冒險。在他第一次冒險的時候,遇上了大風浪,差一點就要死了。如果我是他的話,那我肯定會老老實實地呆在家裡,舒舒服服的過日子。但是,魯濱遜卻沒有。他在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再一次“出遠門”了。但是這一次,他不會再有上一次那麼幸運了。他在海上遇到了狂風暴雨,被浪頭吹捲到一個小島上。讀到這裡,我想,一個人就這樣孤身來到一座荒島上,他會怎麼想,怎麼做呢,首先要保證自己的衣食住行吧?

  是的,魯賓遜就是這麼做的。在來到荒島上的第一個晚上,我是爬到樹上睡覺的。可是一直睡在樹上也不行啊,我想他一定會蓋一座房子。果然,他找來很多樹枝,試著搭一個房子。起初,他是靠吃野果子來生存的。他還把樹上的野果子採下來後,放在陽光底下曬乾,再把它們裝進瓶子裡。他的做法讓我感到疑惑,為什麼要把食物存起來,而不直接吃呢?後來,我知道了答案,原來在冬天是沒有果子的,也很難捕捉到動物,所以他必須提前準備好過冬的食物。

  當讀到他和星期五的那一段時,更讓我堅信,他是一個勇敢的人。星期五可是一個吃人的野人!“他怎麼不感到害怕呢?星期五完全有可能把他吃了啊!”當我讀到他通過打手勢和星期五“對話”那一段時,我情不自禁地喊出了聲。如果換做我,我肯定會找一個地方躲起來,讓星期五找不到我。魯濱遜還教會了星期五很多本領,如:抓野鹿、打小鳥等,又和星期五做了好朋友。

  讀完《魯濱遜漂流記》,我深有感觸。我從小就生活在豪華喧鬧的城市裡,在家中飯來張口,衣來伸手,過著“小公主”般的生活。現在我已經13歲了,我不再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子了,以後自己能幹的事一定要自己幹,不能夠在依賴爸爸媽媽了。

  想到這兒,我就立馬又一種試試看的衝動。於是我跑進衛生間,對媽媽說:“媽媽,今天的衣服讓我來洗吧,您在一旁教我好了。”“那你試試看吧,不過我覺得你一定不會洗的。”媽媽猶豫地站起身來。媽媽,今天我要讓您看看,我不是什麼事都不會做,我心想。但當我真正拿起衣服後,才體會到洗衣服的不容易。

  媽媽叫我把一件衣服稍微放平些,用肥皂抹一會,然後用手搓,最後再用水洗。我聽完後對媽媽說:“您可以去幹別的事了,我會洗得乾乾淨淨的。”我按照媽媽說的步驟,用肥皂抹了些在衣服上,然後舉起就要開始搓,誰知衣服裡的水直直地滑進我的袖子管裡。我只得將衣服放下,把手臂擦乾。我再一次拿起衣服,只是沒舉那麼高,我用手使勁搓,但還是搓得不乾淨。這時我想到了魯濱遜,他都能夠自己生存了,而我如果連這麼一點小事都完成不了,那我豈不是太差勁了?想著想著,我越發勤奮的搓著衣服,終於,衣服被我洗的還算乾淨。

  啊,《魯濱遜漂流記》真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名著,讓我們向魯濱遜學習,學習他那勇敢頑強的精神,更要學會獨立生存。

  魯濱遜,真是讓我欽佩得五體投地!

  我是女生,希望大家看了我的文章後不要抄襲,謝謝

 

    初一:潘佳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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