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得是什麼時候了,我發現我很容易感動,看到朋友的笑臉,聽到熟悉的歌曲,想起曾有的小事,看到初綻的花苞……我感動,像一個小女生一樣的,在內心深處泛起疊疊漣漪,很久很久都無法釋懷,後來才知道,其實學會感動也是那麼不容易的一課,於是我可以為我的感動而感到欣慰了。
馬麗華曾站在披著厚厚的積雪的高大的唐古拉山上說“我注定是一個做不成大事的人,因為,我太容易感動了!”
有很多東西,它會在消失了之後給你的心中留下深深的痕跡,或許疼痛不堪,或許甜蜜溫馨,沒有區別的,是我們的曾經,是我們曾經的生命,足夠了,那朵即將開放的花苞,在昨天還在想像它開放之後的芬芳與嬌容,就是今天的那不過兩分鐘的雷陣雨後,它靜靜地落在了花根處,依然靜靜地,帶著亮亮的水滴,於是我感動,感動於它不曾綻放的生命,感動於它帶給我的那一份感傷。
記得那是駐南聯盟大使館被美炸的時候,我正式踏進小學一年級的大門,聽說有前去的記者死在了那裡,那時的我就想,我要當一名記者,而且是一名戰地記者。我厭倦一天到晚鋪天蓋地的習卷,我厭倦無時無刻不在耳旁重複的叮嚀,我厭倦無處不在的壓力與重負,我渴望的是因一種豪氣而解脫的甜蜜,於是我不敢說那是一種高尚,我只能說,我被那些長眠於自己工作帶來的結束的人們所感動了。做一名戰地記者,讓內心的勇敢與生理上的恐懼相拚搏,讓生命像一縷青煙,看得見抓不著,讓我看到苦難中的人們告訴他們一切都會過去,讓我來感受那種深深的絕望與無助,在無望與絕望中,學會自救,學會堅強。一直都記得魯迅告訴我們的那句話:“真正的勇士,敢於面對慘淡的人生,敢於直視淋漓的鮮血。”那種感動是撕裂心肺而後快的。
曾經寫過東西說是很崇尚死亡的,感覺到死亡是一種精神的最高境界,用肢體以外的某種不為活著的我們所知的功能去重新審度這個世界,會發現很多不同的事物和不同的哲學,我不知道是什麼,因為,我還活著。會用筆去寫一個人生命的消逝,會用想像去完整那個人死去後的種種,都是真實的,都是不可信的,都是在做同樣可以感動自己的東西,做出來的感動,有些時候讓人感到可恥。
在哪裡會突然地遇到什麼人,他在人群中叫我的名字,我停下腳步,我看著他,我努力的回憶,直到我放棄,他不知道我忘記了他,他滔滔地說什麼時候有時間大家一起聚聚,我點頭稱是,他笑著說我一點都沒變,我不知他指的是和什麼時候的我來比,因為我忘記了他是什麼時空中的我的朋友。看著車進站了,他回頭看站牌才發現已經做過了一站,慌忙下車前匆匆地大聲地對我說,記得聯絡,我微笑答應,但我知道我無法兌現,車門又關上,車廂中人少了好多,可能是因為剛剛他下車時大聲地說話,很多人看向我這邊,一時使得我不知所措,我發現我觸及到的目光都會很快地逃避開,於是我望向窗外那黑洞洞的隧道。那個時候我感動了,我感動於一個我已經忘記的人仍然記得我,感動的自責,卻無能為力。
聽到了一首歌,聲音很小,斷斷續續,在午夜時分,我感動了;因為那首歌叫作《我等你》,看到一句曾經信手寫在紙上的一句話,我感動了,因為那句話說“很深很深的友誼中有愛情的成分”;看了一封信,我感動了,因為那是一個朋友在向我訴說她心中的“愛情”;猛然抬頭,看到小花貓蜷成一團睡在我腳邊的地板上,我感動了,因為那是一種信任,不是語言,是一種純粹的心靈溝通;看到我所有的訴說,我感動了,因為我感動於自己的感動。
感動在我來說,就是這麼簡單,平靜的湖面上淡淡的水紋,不再要求腥風血雨,只要平淡如水,只要心靜如磐,活著,笑了,就這樣。
猛地抬頭間,才知日子水一樣嘩嘩地稍縱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