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喝咖啡,加了糖的咖啡。
我有一段“光榮”的歷史,可以證明我已叛逆地無可救藥:
三年級,和老師打架
五年級,指著老師的鼻子大叫
六年級,沉默了一年,發誓今後一定做乖乖女
初一,掀誓,和老師吵架
初二,再次按耐不住自己------
這只是在學校,在家,戰火早已升級到幾億,我也從一豎巴掌就戰慄;的;小毛毛進化成天不怕地不怕的“渾小子”。照理說,常人在青春期叛逆是正常之事,可我呢。聽媽咪說,我在兩歲就叛逆地不得了。難不成我在兩歲就進入青春期?恐怖啊!
公元二零零四,我躲在家裡看書。外面飄著雨,空氣中有種涼涼的味道。秋雨;;,我的最愛。冰冰涼涼,有點殘酷。我喜愛幻想,縹縹緲渺,虛無不定。思想也如此,從不老實地呆著,從五千年前的黃帝瞬間換成勾股定理。
“鈴......”電話響了,我抓起話筒。
“舒舒啊,外面下雨,在家寒氣大,要加件衣服。我和你爸不回來吃飯了,碗子裡有方便麵,中午你就吃那個吧。晚上,我帶麥當勞。要做完作業再看電視。”
“------”
“喂,你在聽嗎?”
“在啊!”
“那就這樣了,再見!”
“再見!”
又不回來吃飯。還好上午作業做完了,可以看一下午電視。我竊喜。
我不是內向的小孩。我很外向,一堆狐朋狗友。
再次喝咖啡,依然醉醉得,嚥下後,舌間有甜甜的感覺。
我給自己沖了一杯咖啡。抿了一口,醉醉的,腦子混沌起來,有種快感,好似毒君子吸食4號。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