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國”乃戰國思想家韓非子的主張,韓非子是法家代表,生活年代距今約3000年,算得上是我國法治社會的“開山鼻祖”,其思想內蘊深遠。從戰國到現代中國,都離不開“以法治國”。
法治自古以來便是各朝統治者治理國家的一大法寶。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什麼“順其自然”、“兼愛非攻”、“仁義禮智信”……鋪天蓋地。各國統治者都有其“偏好”,但最後只有因商鞅變法強大起來的秦國滅六國、大統一,建立了我國第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封建國家。由此可見,“仁”並不能治國,只有法治才能使國家強大起來。多數人知道,明朝後期,女真族崛起,其部落首領努爾哈赤英勇善戰,奪取明朝遼東七十餘城。但多數人也知道,清軍入關,接替明朝,並非努爾哈赤所為,而是順治帝。原因很簡單,努爾哈赤的確很能打,但他沒有政治頭腦,沒有建立一個有健全法制和社會體系的國家,沒有社會生產力。所以終究只能像強盜一樣,搶了東西就走;東西不夠了,再去搶。而順治帝能入關,得拜他父親皇太極所賜。皇太極在入關前就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國家,有健全的法律,經濟得以發展,最後到順治帝,國力強盛,得以一統中原。所以,只有一個國家擁有健全的國家體系和法律,才能取得飛躍性的發展。
社會主義的新中國更是“以法治國”“依法治國”的典範,它充分顧及到人民的利益,而對於社會上的一些特殊群體:婦女、小孩、老人、殘疾人……法律更是給予了特殊的保護。就拿我們初中生來說吧,現在我們能在教室中津津有味地聽老師講課,在旅遊景點能夠以半價、甚至更低價格遊覽名勝,就連貧困的孩子也能上得起小學、初中……都是法律的饋贈。因為我們還未成年,還屬於生命的開始階段,國家為了保護我們,特意設置了特別的法律。要知道,國家的未來就是我們的呀!試想,要是沒有這些法律,我們得不到應有的教育和保護,那國家、民族的未來又何處去尋呢?由此看來,法律須盡可能的保護人們的利益。所以,法治很重要,而依法治國也就更加必要了。
中國上下五千年,經歷了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等各個階段,而各個階段的法治,自然也有所不同。奴隸社會有維護奴隸主利益的法律,封建社會有維護地主階級利益的法律,民國有君主立憲制……到了現在,便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了。縱觀歷史,各個時期的法治皆與當時的社會情況,人民需求相適應。如奴隸社會,那時人們的覺悟還比較低,覺得人分三六九等,有貴賤之分。所以奴隸制便應景而生。現在看來,奴隸制自然是弊端橫生,但你在那時跟人們說馬列主義,他們聽得懂嗎?
“無規不成方圓”,治國亦是如此。只有有了真正符合人民的需求,與其社會實情相適應的法律,國家才能富強,社會才會發展。而法治的重要性正是如此。
初三:陳雨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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