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16歲,才算是花季。可我卻不這麼認為,若你心不老,便永是花季。——題記
如今的我,才14歲,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像是到了該懂事的年紀,卻又帶著些孩子氣。明明是花一樣的年齡,明明一隻腳還沒有邁入青春的汪洋,卻已經覺得自己過了青春,過了吹個牛裝個逼的時間了。說起話來有時自己都覺得老氣橫秋的。曾經看過一個報道,一個富翁不惜花重金來調查自己,瞭解自己。我還這麼小,卻看不透自己想的是什麼,是是非非,懵懵懂懂的多少知道些。我也曾問過寢室的室友們,問他我是個怎樣的人,我始終記得幾句話讓我一直難忘:你是個看起來大大咧咧的女孩兒,可你自己安靜下來的樣子很孤獨。你安靜的時候看起來孤獨的哭了。你對身邊的感情很倔強,尤其是友誼。你有時候瘋的像個不正常的人,正常的時候又像個文藝女孩兒。有點小開放,性格小清新。對於男孩不管熟不熟認識不認識,你的話都很少...。。
“讓我覺得慶幸的是不是我知道了我在別人眼下是個怎樣的人,而是慶幸有人瞭解我,看透開朗樂觀下的我的孤獨。以至於我閨中好友的一句話讓我們倆一直吵吵鬧鬧,卻誰也沒說過離開——除非黃土白骨,我守你百歲無憂。就算他去了另一個城市抱了另一個人給了他如我般的溫暖,我也相信在他心裡的那塊地方我始終有一席之地。
我曾在學校的第一場大雪中拉著她去操場,說晚自習下課把秘密埋藏起來,結果凍的第二天一起打針吃藥。也曾在學校以叛逆的口氣與老師頂嘴然後叫家長。也曾不顧她人眼光在走廊上大聲嬉笑,惹來別人白眼。也曾為他他他他付出過一份傻傻的心。夜裡突然有好多話說,也傻傻的自言自語。也曾突然畫風突變傷感不已,然後淚流滿面。也奮鬥過,也失敗過。也曾對六年的好友大聲吼叫說絕交。
這是敗筆吧!在我最光輝的3年裡,僅僅兩年,我就敗給了現實,敗給了老師,敗給了爸媽。敗給了自己的臉,也許就是這樣,所謂的敗筆,跟正文沒什麼不同,或許理解不同連正文也會成了敗筆。正如我才14歲,就覺得自己已經24歲了,明明還可以沒大沒小的鬧卻已經在克制自己理智了。
所謂花季,不過如此,哪怕不開花,哪怕沒有萬紫千紅的花,哪怕沒有豐碩的果實,哪怕沒有來年播種,也不過如此,花即便是花季,只不過遇上了可以任性隨意浪卻又浪不起的年齡。
初二:馬艷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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