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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斯莫說過,一個人成為他自己了,那就是達到幸福的頂點。一直以來,我也篤信只有扮好生命賦予我們的角色才是幸福的。
村上春樹只能是一個純粹的作家,他不能守著那個小鋪渾噩度日;奧黛麗·赫本適合在一方銀幕璀璨綻放而不是做回那只受了傷卻還要拚命旋轉的天鵝;周立波可以海派清口卻不適合作為不太油滑的生意人跑傳單……
或許他們都是在生命通行不過的道路另辟新徑,讓生命的潛能發揮到極致,從而達到了或許連他們自己都預測不到的高度。所以他們是幸福的。而生命總是讓人捉摸不定,他有時會讓你對自己的方向產生質疑。命運只會將義無返顧地做自己的勇士捧向天堂。
201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略薩就是被命運這樣“小小捉弄”的人。他在競選秘魯總統時,因政敵的剽竊而落敗。但他很樂觀,他認為對方的成功正是對這個被剽竊的自己的最高讚美。他相信,他不變的使命就是為不幸的人民而吶喊,去揭露這個社會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於是,他毅然拿起筆來延續從政之路的遺憾。於是,<<城市與狗>>與<<綠房子>>出現了。他們告訴我們這個社會正在怎樣地腐朽,卻也向我們指出了一條明路。他被譽為“拉丁美洲的魯迅”。是因為他同樣一敏銳的洞察力看清民族前行的悲與痛,同樣吶喊著美麗的新生。
略薩始終在做自己,這讓他實現了人生的價值。所以,略薩是幸福的。而人生若是錯位,就不會幸福。
三毛不是張愛玲,她適合做“流星”。頭髮吹滿了各處的風,在奔走流浪中體會異族文化強烈包圍的幸福。而她卻要停下做“恆星”,於是,我們要悲痛一個傳奇女作家以自殺的方式結束充滿傳奇的一生。而張愛玲不一樣,她是“恆星”,她要把一輩子真心只給一個人,即使“失望也是幸福”。正如她所說的:“讓自己卑微到塵埃裡去,卻從塵埃裡開出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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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堅信,沒有什麼比成為自己更幸福了。
惠安嘉惠中學高二:當年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