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旁,有一隻死鼠。沒有人注意它。
匆匆走過,我看到它弱小的屍體安靜的躺在一小灘血泊之中,像是睡著了一般,身上還壓著一塊很重很重的小木板。它沒有抗爭,也不允許它抗爭,它無力抵抗,所以留下的,只有血淋淋的事實。
它必是被人打死的,用木板打死的。可是沒有人為它申訴,似乎大家都默認了這種做法。它不過是一隻小鼠,死鼠。
不過是一隻死鼠。
可是就應該打死它嗎?難道這是正義的嗎?
人又有什麼理由打死它?
有人定會說,就只是因為它可能偷食家中食物就足以置之死地。而我卻堅決反對。
小鼠何罪之有?它只是為了能生存下去,才會想要一口飯吃,僅此而已!人大可以把剩菜剩飯留給它們,可人沒有,而是寧願把它們打死都不會給它們一點半點的生存空間。更何況小鼠只是過街罷了,它必定已低聲下氣地穿過,並且也不一定是為了偷東西吃,可為什麼人還不願放過它?我實在不理解。
地球不只屬於人類,地球是屬於地球上一切生靈的。可現在的人們竟自以為是主宰便可以霸佔整個地球!是人類破壞了自然的和諧。
人類侵佔動植物的實在太多。日復一日地大規模地砍伐森林且不說,單是殘害動物所犯下的罪行已令我恐懼。人類自是因“地球主宰”而征服了地球上的幾乎每一寸土地,令無數生靈失去家園。可這還不算什麼,人更會全為了一己私慾而殘忍地殺害動物,不僅僅是生存的需要。
人總說老虎獅子鯊魚一類是世界上最殘忍的生物,殊不知自己遠比它們殘忍不知多少倍。它們捕食,只為生存,吃不下的絕不會多吃一口。而人類剝下動物的皮穿在身上,隨意地傷害小昆蟲,踩螞蟻,又為的是什麼?
不過是一味的炫耀,無聊的樂趣。
這的確是一種恐怖的樂趣。
動物也是血肉之軀,它們也同樣是一條條生命。人對自己的生命珍惜,難道動物就不會珍惜麼?人類受到傷害時會感到痛苦,難道動物就沒有痛楚?人類的生命只有一條,難道動物就有無數條生命以供人們殺害?
將心比心,每當人的生命受到威脅,大家不知道有多團結。來一次地震,人類就恐慌了,航班一失聯,全球都在擔憂。人命關天,那動物呢?人類難道會因為殺死了成千上萬的動物而自責嗎?自責之後會停止殺戮嗎?試一次震撼全球的大地震死亡的人數多,還是一天之內人類殺害的動物多,我想這賬誰都算得清楚。
這就是我們所做的。
我還能說什麼?我敢預言,如果人類再如此對待動物,總有一天人類也會如此自相殘殺,人類必會因此滅亡。
高二:梁煜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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