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上,踏過的每一寸土地上都有它獨一無二的風情,獨一無二的風景。
——題記
週六,恰巧我和媽媽都有空,於是我們便商量著去沃爾瑪逛逛。到了那已是接近午飯時間,我們索性去了薩莉亞吃了點東西。吃飽喝足,購物的慾望就出來了。我拉著媽媽從商場這邊逛到商場那邊,直到整個沃爾瑪都逛盡了才買了一件襯衫。在走到車站的路上,一陣悅耳的歌聲從遠而近的飄來。我慢慢走近——噢,是一位街頭藝人。我仔細打量了一下他。他年輕但並不帥氣,一邊彈著吉他,一邊唱著王菲的《傳奇》。這顯然不是原版,而是被翻唱了的。令我有不一樣的感覺。好美!他雙眼微閉著,像是沉醉其中,好聽的歌聲隨著他聲帶的運動和喉結的跳動從口中流出。我與媽媽駐足下來,跟著他的節奏哼唱起來。我一邊哼唱一邊想:他為什麼出來在街頭唱歌?是家境的問題還是對於夢想的追求?就這麼想著,一曲終了。我接過媽媽遞來的的錢示意讓他收下。可他卻微笑著拒絕了我,我頓時不知所措。他開口:“我出來唱歌不是為了錢,我只是想追求我自己的夢想。我覺得唱歌是一門藝術,是無價的。”我耳根發燙,再一瞥,他身邊果然沒有任何錢幣。“對不起。”我看著他的眼睛,他卻只是溫柔的朝我笑。我一開始想的問題終於有了答案,於是長吁了一口氣。是啊,一個人的夢想是多寶貴啊!對夢想的追求豈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我欣賞他的表現。
他的嗓音,他的樣子,他所說的話,可能是我到過的地方中,遇見過的最美的風景吧。
初一:王思嘉
作文空間(www.ZuoWen.Space)專稿 歡迎分享推薦給你的朋友同學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