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昨天讓你們查的‘做’和‘作’的區別查了嗎?”老師在講台上問道。“查了,老師我查了。”又是他,我最大的對手某王。我和小王是我們班的搶題,大家都說我們開了外掛。其實,實在是沒什麼主要是用心了。“這道題是他的了。”我在心裡想。“沒事,我可以補充。”我自我安慰的想。等等,他既然說的和我的一樣。不不不,我不能落下去。可是,一樣的內容總不能說兩遍吧。旁邊的小高說:“宋,你看我的說吧。”小高是一個認真努力的孩子,她不像我一樣愛發言,或許也是不敢。但是,老師留的任務她卻比誰都完成得認真。她讓我拿著她的讀,這和偷盜有什麼區別呢?這,我猶豫了,但又下定決心似得拿起了資料讀了起來。
這就是生活的誘惑,而我沒抵住誘惑,和我一樣受不住誘惑的大有人在。我是一個愛寫作的人,卻又是一個馬虎的人,我寫的東西從來不加密碼什麼的。因為我覺得沒必要,我完全信任身邊的人,我認為他們不會那我的東西的。這也是因為沒吃過虧。那天我把好鄰居,好朋友,好同學帶回了家裡。我只是出去上了趟廁所,只是十幾分鐘的時間。我也沒有注意到什麼。沒過幾天,我在某張報紙上看到了我寫的文章。我很開心,可是又很納悶是誰給我投出去的呢?我在往下看,作者竟然不是我。而是我那個好鄰居。
氣憤,懊惱,悔恨,委屈,這一系列的情感佔據了我的心,我的思想。我拿著報紙找她理論,不管我怎麼說她,怎麼罵她,她都不出聲,只是默默的低著頭。或許她哭了吧,但是我當時太氣憤。什麼也沒注意到,周圍的同學都在指責她,說她不道德,說她是盜賊。那一刻,我的心猛然平靜了下來。我認識的她,不是會偷盜別人東西的人。她有什麼難言之隱也說不定。我拽著她跑到了一個角落,我問她,還是帶著氣憤的語氣說話:“你為什麼這樣做?”她嗚咽的重複著,從我見到她就一直說的話:“對不起,對不起……”我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我站在她旁邊平復著心情,人不去看她。時間久了,我聽她一直說著“對不起”。忽然感覺,這三個字好像很沉重的壓在我心上,讓我喘不過來氣。我離開了,回到家仔細回想著那天帶她來家的事。那時我正在給一個文章寫結尾,寫完了保存好了,忽然感到肚子痛,就去了廁所。回來就看到她神情恍惚,但並沒有注意。回家查聊記錄,我既然將稿子給她發過去了,可我並沒有這樣做……後來才知,她父親是一個編輯,而她寫的文章又很不入流,但是卻又想讓父親開心,想讓父親在同事面前有點面子,才那樣做的。是我的錯,是我將一個巨大的誘惑擺在了她的眼前。我想如果是我,我可能也會那樣做。所以,我原諒了她。
生活中充滿了各種各樣的誘惑,它時時刻刻考驗著你的意志。而你所要做到的是,抗住誘惑,並且不為他人製造誘惑。
初二:宋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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