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次讀這本書,也是第三本外國名著,說實話,我第一感覺就是看不懂,接著感到誇張,又轉變為幽默,找到線索,最後從文中得到啟發。
我為什麼一開始看不懂,囧,我是因為課本後面的名著引導的《巨人三傳》(又稱《三大英雄傳》)相混,才一直不懂。
當弄清楚後,又在文章中感到誇張。第一部主人公,高康大的出生十分離奇,在母胎裡懷了十一個月的時間,從左耳出生,生下來喊:“喝!喝!”光衣服用料九百碼的沙特勒羅亞麻布,炮彈當虱子。這多麼誇張。
當我看到作者寫的語言十分幽默,開懷大笑,比如在第一部第十七章中,“於是,他掏出他那個黑不溜秋的傢伙掃射。”又如“他做了一首茅坑詩:肚子脹,快拉屎,脫下褲,蹲坑子,桿子翹,撒屎尿,滑下去,濺出來,髒兮兮,臭烘烘,安東尼的大火燒你的屁股,莫緊張,快擦淨,提褲子,快點走。”笑得我前俯後仰。
說到線索,我可有好幾個:酒字貫穿全文,我仔細琢磨了琢磨,感到這個酒字表現的是當地人釀酒與愛酒。而對語言中的“天主在上”等字眼,應是天主教教徒對天主的熱愛和祈禱,所發出的心聲。
可是為什麼,第一部與第二部都有關於戰爭的故事呢,這是怎麼一回事?我百思不得其解,這可能是作者給我們的啟發吧:和平人人嚮往,平等更加渴望。我趁著頭腦運轉高速,把第一部第二十一章至二十四章的啟發領悟出來了:只有好的規律和好的方法以及好的心思,才能學好知識,武裝大腦。
噢,這就是我從頭讀到尾的感覺,不愧為世界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