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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莽撞的青春痕跡,每個人都在談抱負。小時候,很青澀,沒有為夢想鋪墊太多,直到前進齒輪不停滾動,才為當初不努力遺憾。這個群英匯聚年代,不是單憑實料就能上市,還得靠噱頭,創意。
每次面臨的都是失敗,靈感亦消失在無人街道,簷下的那盞古燈,火苗闌珊,搖搖欲墜似感無助。而失敗總是四面楚歌地緊緊桎梏,讓人舉步維艱,不知如何是好。他用文采奪目,他用情節取勝,而我兩者皆隱,只能愚昧的用堅持對抗頹廢!
——題記。
第一次執筆寫文是在五年級的暑假,那時候是追慕香港明星關智斌之時,每天都恨不得和他說上一句話或觀一場演唱會。後來電視機壞了,我百無聊賴,偏偏腦海愛與關智斌乘舟划槳,天馬行空胡想一遍,然後我的處女作是對他的日思夜想後,真真切切地在信紙上記載完成的。
我的創作高峰在初中三年,那時候的同學很愛看書,閱讀課上經常在是桌面一本書,抽屜又一本,而我是被這樣的氛圍裡渲染,記得第一次看的小說叫《我的男朋友》,劇情是怎樣,都忘記了。以前只知道明曉溪,饒雪漫還有可愛淘等其他不知名作者,至於張愛玲那些大人物是長大後才知道的,或許是因為她的文字過於沉重,又或許古老的年代厚重得讓學生的我們無法手捧懷中。
即使初中有讀過那麼幾本書,可我還是屬於那種只愛寫文,不愛看書的人。曾經以匿名的方式把自己寫的作品拿給同學看,他們看完後也是讚不絕口,得到讚許,我滿懷驕傲地向雜誌社投了稿,至今還記得那編輯回復說:“過於稚嫩。”不過我沒有感到挫敗,因為那時候的夢想只為了將腦裡想的東西,通過文字的方式呈現在他人的視線裡。
令我感到驕傲的是,老師把我寫的作文投進了校園作文賽裡,當時還拿了第三名,這件事,一直讓我沾沾自喜,那張獎狀,比退步換來的進步獎還要重要。
初中畢業後的學校,因為要住宿,我不想被人知道我是一個喜歡寫文的人,不想日後被冠上“書獃子”“文化人”等諷刺的稱號。所以停筆三年,三年後,我以為當初的瘋狂執念稿件會成為過去,殊不知在大一的某次意外,我看見朋友的空間發表了篇短文,那一瞬間,所有被毀滅的信念又重新點燃,燭火明亮更勝當初。
當我再次拿散文和詩歌給同學看時,他們說生字太多,不是每個讀者都願意拿字典去看你的文章,修辭一大串,詞藻浮華,不知道想表達什麼。後來我根據意見修改,他們都給不錯的評價,這些讚許,是在為成功路上的辛苦賺取微乎其微的慰藉。
現在,我仍舊還為夢想努力,很多寫作的人在仕途之路上抱怨,我卻絲毫沒有。每一次寫,都會有個強音告訴我,努力了,就一定能錄用,不過每次都是鎩羽而歸,然而我總聊以自慰道:如果下篇被錄用,卻因為你遲遲不肯動筆,而在青蔥韶華里錯失了機會,就會在半老徐娘裡後悔莫及。
其實每次都碰壁,寄出去的澎湃,收到了不如人意。每次面對挫敗,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放棄,但總在頹廢過後,又會拾起靜臥腳邊的筆,讓鉛色字體自由劃移穿梭在空白紙頁上,深深烙刻一筆一劃,用漫漫長夜,譜寫細水流長!
有的人,投一次稿就被錄用,而有的人從小就能拿稿酬,還有的人屢投屢敗,我屬於後者。可我不怕失敗,只怕早已內定人選,而徵稿只是個幌子。
小時候的夢想,是希望文字勾勒出來的畫樓西畔,能有人捧於懷中。很純真。
長大後的夢想,是希望文字勾出煊赫來擢拔作者,能換取功名利祿。很現實,卻是動力。
初中有篇文章叫《傷仲永》,然我非主人公,而是與之相反,用鍥而不捨的努力換取上帝漏掉的天賦。
奮起吧,頹廢人,淪沒你的碎碎念,叨叨語,還有憂愁,開始為夢想而戰。如果有一天成功,那麼我笑著也會哭,你也一樣吧,只要想著成功後的喜悅,那麼你一定會為夢想而苦苦堅持。雖說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長篇大論的魯迅抑或是花花公子徐志摩,但至少你的名字能像逗號般在華麗麗的文章中佔據不可多得的地位。
如果你的努力,一直沒有得到認可,也不必詛喪,因為在期頤之年,你已經老得沒有力氣握筆或是辟里啪啦地敲打鍵盤時,至少還有人願意看你曾在爛漫歲月裡留下的字跡,然後他或她會在文章下方向你分享他們的看法,或許有些遲,但我想,那一定是最旖旎動心的文筆。
高三:楊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