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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國中小學生安全事故頻頻發生,造成了一大批含苞待放的生命就此消失,因此政府對此高度關注,並出台了多部關於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規,希望借此保護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儘管如此,安全事故還是時有發生。
陝西省某縣城關小學1989年12月28日清晨舉行周會。7時許,在學校廣播和鈴聲的催促下,教學樓上千名學生爭先恐後奔往學校操場集會。學校副校長楊某未將教學樓西邊樓梯鐵柵門打開,使得二、三、四樓七百多名學生只得全部湧向東樓梯口。學生們下到二樓和一樓樓梯拐彎處時,因樓道電燈未開,跑在前面的學生摸黑與少數上樓放書包的學生相遇,造成雙方擁擠,個別身材小的學生跌倒後引起上下樓梯受阻,造成嚴重擁擠,釀成特大傷亡事故,死亡6至11歲的小學生28人,傷59人。
所以我認為為了保證學生集會中的人身安全,學校還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必須明確指定專人負責學生集會的安全工作。有關人員應當各司其責,各盡其責,避免互相推諉。
(2)在學生集會時,對學生集會的路線、設施和環境等與學生人身安全有關的事項,要全面考慮,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3)在學生集會時,應當使學生進出教學樓的時間錯開,並由專人監管,防止造成擁擠。
(4)在參加校外集會時,一定要有專人跟隨學生,負責學生的安全工作。如果學生年年齡較小,一般應當負責帶回學校,不應在外面把學生放走。
(5)學校的各樓門和通道一定要保持暢通無阻,保證必要的照明度,不要隨意封閉樓門和通道。
希望這幾條建議可以在預防中小學生受傷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希望學校能夠重視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盡量避免意外發生。
山東萊蕪萊城區萊蕪一中高新區實驗學校初三:劉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