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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今傲然站立在金字塔頂端的生物——人類中的一員。
但正是這如今傲立在世界頂端的人類,都幹了些什麼?不錯,人類是發展出了所謂的“文明”,學會了直立行走。但這又有什麼用?人類用自己空出的雙手製造出了怎麼樣可怕的東西?是槍支,是彈藥,還有那足以毀滅數百公頃內一切的核彈,原子彈。
如今,不僅僅是這些怕人的武器了,就連一枝樹幹,一塊石頭,都被人類“充分利用”。
不知是誰曾經說過“適者生存”,“優勝劣汰”這些“自然法規”。沒錯,大自然是有它自己的法則,也與上述法則相符合,但卻並沒有說“優勝者”有權利任意地去壓搾,奴役那些暫時的弱者。
當我們站在金字塔的頂端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去感謝大自然,而是利用我們創造出來的東西去摧殘大自然,曾經養育我們的地方;當我們用槍炮彼此戰鬥時,我們並沒有去感謝大自然,而是利用我們創造的東西去毀滅大自然,我們出生的地方;當我們用煤發電取暖時,我們並沒有去感謝大自然,而是利用我們創造的東西去污染大自然,曾經呵護我們的地方……
然而,人類可怕之處不止於此,而是我們與生俱來的貪慾和好奇心。人類將動物中對我們有益的動物稱為“益蟲”而對我們無益的動物稱為“害蟲”。所有的生物都是由最古老的單細胞生物進化而來的,我們只不過是單細胞動物在進化過程中比較幸運的一脈罷了,試問,我們又有何資格和權利去給它們命名呢?而人類的好奇心更是可怕,在我們強調“死者為大”之時,卻有人為了一已私慾,亦或許是一時興起去掘祖墳……
當然,以上只是對部分人的思考,這世上還是有不少的好人的。
清浦中學高一:jim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