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是什麼時候發現,亦或在十七的雨季,亦或是出生的那一課。新裡的底色是黯淡的整片的灰。所以,開始用力地塗抹顏料,張揚的,絢麗的五彩斑斕的,紛亂到刺眼。以為這樣,就能讓我忘了傷。但我錯了,到最後,它們還是一片片凋落,一點點湮沒,消失不見。
忘了,是誰說過,沒有夢想的人生才會蒼白無力。但是,開始學著編織金色華麗的夢。幻想著自己就是童話裡的灰姑娘,可以遇上王子,穿上了美麗的水晶鞋後,和王子過著幸福的生活。但這只是夢,遙不可及,就想是要把平庸的自己邊成白雪公主一樣地。不切實際。磕磕碰碰了好久,才傻傻懂得,有夢,就會給自己滿滿的希望。而這些,對我來說,只是奢望,從一開始,就只能鑄就失望。所以決定:不再幻想。
但,還是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渴望一份青澀卻洶湧的愛情。希望能找到,可以照亮心中最柔軟的地方的光。哪怕只是燭光,微弱到沒了溫暖。
然後,開始追求美麗,希望自己能邊成太陽。穿裙子,換時尚的髮型,我以為,這就是我走向幸福的開端。走出家門,走在街上,走進校園,自以為是從人的焦點。以為人們追隨的月光,便是最大的肯定。臉上的笑容,燦若桃花,驕傲地抬起頭,45度角望著天,原來,我也可以如此接近天堂。
也在那時,在人群裡,尋件了一雙溫柔的眼睛,一雙可以平能折射出幸福之光的眼睛。那一刻,心跳忘了節奏。以為,這便是喜歡。
打聽的消息,全都關於他,包括喜好,包括家庭,包括生活習慣。開始製造一切的巧合,相遇。碰撞,矯情地把自己以為最美的一面展示給他,忽略了身邊朋友的忠告,冷落了關心我的人對於從最初的愛理不理到最後的不聞不問,因為我可笑地認為:為了喜歡的人,便可拋棄一切。
漸漸地成績大副下滑;漸漸地,朋友都棄我而去,因為我無可救藥的癡迷;漸漸地,原先眼力有如天時的他,不再光鮮亮麗,他會打架,很衝動,很花心,對於我,只有遊戲;漸漸地,似乎找回了自己,可我不怪任何人。
最後,只是我忘了,一切的幻想,都只因一個孤獨的少女,希望在非實現的世界,找到一個平衡點。
原來,只是我忘了,在這個學生時代,人是真的,愛情的影子的是假的,本來沒因果。
原來,只是我忘了,無論多麼希望自己是太陽,卻本來是也是只能是另一株向日葵,不管多麼努力,不管多麼渴望能發出奪目的光芒,到頭來,只是奢望。
原來,只是我忘了,我要做的能做的只是努力的吸取養料。吸收陽光,茁壯成長,開出最美麗的花,然後仰臉向著太陽,大聲呼喊:“不要小看我的力量,我也可以比你美麗,比你強!”
原來,只是我忘了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