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最可寶貴的,這不僅指人的生命,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哪怕是一隻螞蟻,也有維護自己生命的權利。「人是萬物的靈長」、「人是萬物的主宰」,這些都是人類自己封的,誰賦予了人類居高臨下的權利?
人類既然是生命中的一分子,就沒有什麼可特殊的。在所有的生命面前,萬物都是平等的,所以,我們應當既尊重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這樣,也就是尊重了我們自己的生命。
自然的法則決定了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必須和諧相處,共同締造美麗的家園,否則,就會受到自然法則的懲罰。這種自然法則最先受到最強大的恐龍的破壞,後來,最先滅絕的,恰恰就是高大威猛、弱肉強食的恐龍。
人類的歷史並不是很長,人類誕生不久,就以捕獵為生,於是,那些奔跑著的動物就成為人類捕獵的對象,成為人類的美味大餐。現在,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游的,沒有人類不敢吃的,而且什麼珍稀吃什麼,這使得珍稀動物越來越稀少,有的已經接近滅絕。君不見,潔白的天鵝垂下了帶血的翅膀,在集市上被公開出售;君不見,藏羚羊被偷獵者追捕,茫茫的青藏高原上,堆著它們的纍纍白骨;君不見,東北虎的數量大大減少,打死金錢豹的人竟然還被當做孤膽英雄,赫然出現在中學語文課本上。近來,又出現了清華才子用硫酸潑狗熊,四川一大學生將一隻小狗放在微波爐裡烘烤等曠世奇聞。長此以往,等世界上只剩下人類的時候,我們還與誰為伴,我們還拿什麼作為生命的依托?到那時,人類滅絕的日子也就不遠了。人類的歷史恐怕比恐龍的歷史還短暫,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維持自然界的平衡,我們必須遵循自然的法則。生命的個體之間要相互尊重,和諧相處,因為生命與生命之間是相互依存的,誰都離不開誰,就如同我們離不開水、陽光和空氣一樣。我們有什麼理由,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或者尊嚴,去剝奪其他生命生存的權利呢?
尊重生命吧,尊重它們,就是尊重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