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學測國寫議論文作文《Thedevilandangel的交點是早戀》_1200字

  早戀,按字面意思來理解,就是過早的戀愛。什麼叫戀愛呢?難道是暗戀嗎?不對,是有過告白的行為(情書,直接告白之類的)的人。嚴格來說,是男女雙方都向對方告白,才能稱之為戀愛。如果沒有過告白行為,就不能稱之為戀愛,不能稱之為戀愛就更不能稱之為早戀。

  由早戀的各種情況綜合起來看,早戀通常有下列4種特點:朦朧性、矛盾性、變異性、差異性。

  早戀的類型主要可以歸納為下面8種:愛慕性、好奇型、模仿性、愉悅性、補償性、逆反性、病理性、

  那麼,早戀到底是好還是壞呢?我相信這是家長很糾結的一個問題,也是青少年很擔心的問題,所以接下來讓我們共同探討一下。

  四川萬源市16歲少女楊某案發前是在校學生,與男朋友戀愛期間懷孕。楊某發現自己懷孕後不知所措,但一直未採取任何措施。一凌晨,楊某獨自在家產下一女嬰。想到自己是一名學生,覺得無法面對家人、親朋和社會,在極度恐慌中用手將嬰兒嘴、鼻摀住,並用平時系頭髮的膠圈繫住嬰兒脖子致其窒息死亡,後用指甲掐斷嬰兒臍帶。隨後用衣服和床單將嬰兒屍體、胎盤包在一起,連同一塊石頭裝入一尼龍口袋內,並沉屍於同村村民家的糞坑中。後經法醫鑒定,該嬰兒為活產兒,系外力擠壓呼吸道所致的機械性窒息死亡。檢察機關認為,楊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只是早戀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個案件,我們到底應不應該將所有的責任都歸在早戀身上呢?難道早戀只能造成這種結果麼?那我們繼續往下說吧~

  有兩個人在網上迅速走紅,他們初一就在一起,先後經歷了高中不在一個學校,大學不在一個省,畢業後一年半不在一個國家,整整在一起13年,然後在某年4月6日,他們結婚了:“我們一直從14歲戀愛到27歲,今年我們結婚了。我們只是想證明14歲的愛情不是叛逆,而是過早遇對了人!”此時台下的人早就淚奔了。在沒看到“14歲的愛情不是叛逆”的微博之前,很多人都認為14歲孩子的愛情就是遊戲來的,早晚會分手的。不過,現在事實證明,我的想法錯了。其實,無論多少歲都好,只要守住底線,愛情就不分年齡,就能長相廝守。14歲的愛情並不被人看好,不過他們這對小情侶懂得相互照顧、相互包容、相互支持,所以一路一路走到結婚的階段。在這13年裡,如果這兩個人都為了一些事,而忽略了對方的感受,或者做出了傷害對方的事,導致最後的底線也沒了,最後必定會導致分手。可貴的是,他們守住了底線,所以讓14歲的愛情變成27歲的婚姻。只要守住地陷,14歲的愛情不是叛逆。

  由此可見早戀也並不是只有危害,早戀也會修成正果。那麼我們到底應該怎樣對待早戀呢?

  我認為對於早戀家長要及時與孩子溝通,瞭解孩子的想法,應當正確引導,講究方式,而不是一味地指責、阻攔,反對過頭了,反而容易造成逆反心理,帶來相反的結果。家長反對孩子早戀莫過於是擔心會影響孩子學習,我想說的是學習固然重要,但心理和人格的發展更為重要,所以家長要給予正確的引導。當然正確引導並不是一味的放縱。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也應該有所變化,男女同學正常交往家長們也應該給予理解。如果孩子能理解的話,可以把所謂的愛情變成純潔的友誼,若孩子不能理解,那我們把這份懵懂的愛情變為學習的動力,這是何樂而不為呢?

  由此可見,早戀也是把雙刃劍,我們要正確對待早戀的利與弊,爭取做到雙贏!

    初三:曾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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