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加菲貓。前些日子,我與老朋友喬恩,萊門,歐迪都生活得挺好。但在我27歲生日那天(我永遠不會老),我為了給他一個驚喜,把他的屋子弄得亂七八糟,沙發也都被我撓破了。我認為他不會把我怎麼樣,但我想錯了,他便氣凶凶地對我說:“夠了,我養了你27年,我從沒真正發怒過,但今天我真是受不了了!你給我滾!滾!”我被他轟了出去。我沒有去路,只好在門口呆著。可是我也不能這麼餓著啊!於是我踏上了尋找幸福的旅程。
我漫步在大街上,想找阿琳(我的女朋友是也),但阿琳見到我卻十分藐視地說:“你這麼成天惹事,不乖巧,陰險狡詐,誰會理你呢?”我感到內心裡有一點失落,但阿琳說的我的缺點卻正是我的“本色”!於是我上街搶東西,誰知,那個老闆竟然糾集一大群群眾來打我,幸虧我躲得快,要不然我非得成為一級殘廢。但正是我這個“本色”給我帶來了痛苦啊!我必須改變我的“本色”。
一天之後,我被一個好心的老太太收留,老太太家十分富有,我想:“這樣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搗亂了。”可是,這時我的朋友肥毛來了,他對我說:“對主人最好給他留點面子,否則你會無家可歸的。”而我卻不聽,以怨報德,終於老太太像喬恩一樣把我轟出家門。我又成了一隻流浪貓。肥毛也離我而去。
我回到家後,喬恩還是不理我。但他通過一段時間的觀察,發現我變得懂禮貌了。於是他高興地說:“加菲,你真的變了許多,這幾天,我要好好地待你。我來餵你吃飯。”他又學會了貓語,教我學英文。於是,我變成了全美國最有學問的貓。阿琳也發現我不是那麼桀驁不馴,與我結婚了。肥毛也發現我比以前更加乖巧了,與我成為了摯友。這樣的日子太幸福了,不是麼?但誰又敢肯定我以後還會繼續幸福呢?
我敢肯定。只要我乖巧,聽話,不惹事。無論是人還是貓,他(她、它)都要遵守這個定則:只有經過生活的真正考驗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