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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雨飄過,清風拂過,於是我聞到了清荷之香,帶著熟悉,帶著喜悅的味道,環抱著我……我幾乎淪陷於這美好的夢裡。
或許,任誰也不願驚擾,打破這沁人的安寧。那肆虐的香,帶著狂野,在你看不見的地方擴散……
徐詩中說“如果有一天我獲得了你的愛,那麼我飄零的靈魂便有了歸宿。只有愛才能讓我匆匆行進的腳步停下,讓我再多停留你身邊一會吧,你知道憂傷正像鋸子鋸著我的靈魂……”徐志摩寫下如此激情洋溢的詩,可是愛到了極點。
如此狂熱而又深情的徐志摩,在遇上林徽因之後,就從哲學家,變成了大詩人。他的詩,都是遇到了林徽因,用靈魂鑄寫而成的。
有一種職業最能觸動人心,那就是詩人;有一道風景最雋永,那就是詩歌。人不瘋狂枉少年,瘋狂,才對得起自己的青春,才對得起自己旺盛,飽滿的元氣。
許多人,因為瘋狂,做出了無與倫比又重大的行為。瘋狂所犯下的錯誤,或許不能容忍,或許惡劣無比,但多少都會獲得自己的驚喜。
碌碌無為的人,年老時只能對著圓鏡,看著白花花的自己,道一聲:“後悔。”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
瘋狂,有人看到這個詞,或許就立刻想到一些無法原諒的行為,或許就立刻想到成功地喜悅。瘋狂是一種動力,為工作的瘋狂,為情感的瘋狂,理智的瘋狂,是人所嚮往的。
徐志摩的瘋狂,換來了與林徽因短暫的美好時光,最終墜機時,使得林徽因把他乘坐的飛機殘骸掛在房間,至她死都沒摘下來。
這一份情,多是真誠,友誼的情,比徐志摩一直想得到的愛情要好許多。可這份情,只能安慰著他的靈魂……
看來,瘋狂也並不是一無所獲。
可為什麼明明是“瘋狂”,卻還能“理智”。
理智所指的只是你奮鬥的目標,只要目標正確了,獻上自己的熱血,獻上自己的瘋狂,你就是理智的。
這沁人的安寧,被打破了,驚擾了,
是因這瘋狂,這熱血。
初二:夏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