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學測國文寫作書信作文《無題》_1000字

  張婷姐姐:

  你好,我是一個極為內向的女孩,我總是特別敏感自己做的事,說白了,我的煩惱就是我自己,這一次我可算是難為自己太深了。

  我很在乎他人對我的看法,我怕被孤立,被討厭,自從上了初中後,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直到了初三,如若以往,我的確是沒什麼朋友,可是現在……我說我遇到了真正的朋友,可,真的是這樣嗎?

  我記事是很晚的事了,幾乎對五六年級印象還有一點,可是彷彿我還記得那個矮矮的憨憨的小男孩,換位置後我的不捨,還有那個開朗直率的女孩,死纏爛打要教我跳橡皮筋,小時候近視看不清被老師分到後座難過到哭的我,因為近視沒有聽握毛筆的方法,以至於我現在還不會……

  那些在我幼小的心靈留下足跡的她們,我早已記不得長相,應該欣慰吧,我想。可是那些都是過去,不是嗎?我也不想留念什麼,算不上朋友吧,只是過客麼?那時的我一點感覺也沒有,我這樣的人的確很怪,仰頭看著天,我還是想問,真正的朋友應該是什麼樣的啊?

  有一次,一位男生向我借筆,我只有兩支黑筆,猶豫後還是拒絕了他,他後來向其他同學借了,但是沒有借到,他的表情有點焦急,我果斷把另一支借出去了,至今也沒有還給我。有人說我做作,可我有時真不想借東西給別人,我同桌問我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借,要是她,肯定不借,我笑著搖頭,因為我看不下去。有幾次我去借東西都慘遭拒絕,那個時候,尤其是很急的時候,幾不到急的要哭的那種,多希望有人幫忙,可是沒有。因為我懂,即使物無歸期,我也就算了吧,當然有些人還是會還。可這樣就做作了嗎?在她們眼裡是做作?我有討好他們嗎?我只是想幫他,真的僅此而已。

  記得初一時,第一次遭懲罰,在全班唱一首歌,我是哭著唱完的(中午要全體唱歌,沒有唱歌的記上名字放學時罰唱),當時我有多委屈,會有人知道嗎?我真的唱了,初一那麼自卑,那麼膽小,那麼安分的我怎麼會不唱?後來另一個人向我說對不起了(發歌的有兩個人,一男一女,男生記的名,女生向我道的歉),我不需要虛偽的同情,可是我那時淚流滿面,聲音都哽咽了,我想說和你沒有關係,但是我最後什麼也沒回答。你們說我矯情,你們不懂憑什麼說我?

  我不會像某些自以為是的人一樣別人不小心踩了你一腳就破口大罵,也不會像某些淑女別人不小心弄髒了她的衣服就擺出一副我討厭你的苦瓜臉,我不喜歡斤斤計較,一句沒事不更好麼。像你們這樣才不算做作?

  做作……如果我真的是做作了,那我應該是什麼樣子?難道現在的我不是真正的我?

  就因為在你們眼裡我做作,就刻意譏諷我,針對我?

  張婷姐姐,我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我真的不想讓別人的話語束縛我,煩惱我,可又莫名傷感,太敏感了不是嗎?我又應該怎麼放下,一點也不在意呢?

    初三:花半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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