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有易的發現,準確的想,我長大該幹什麼。或是我以後拿什麼當飯碗。這一直是自己在苦惱的事,因為我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覺得自己除了會吃,會睡,會說以外,我真的什麼都不會!同學說他以後沒出息可以在我們的這個煤礦當挖煤的。但我呢,我連挖煤都沒資格,我是個女的好不好!
我想自己的這種窘迫感,或多或少是被我們的革命者嚇出來的吧!或是自己那要命的自卑感吧!自卑,就原於自己的卑微,而卑微就原於自己的什麼也不會吧!呵,原來我真的,真的什麼也會!
已經不記得是因為什麼原因,或是什麼人,我好像又覺得自己是因該會什麼的。所以也就有了後來的發現者。她說的什麼我也記不得了,至少我記得了我骨子裡的那份我說的那種我會的東西。所以我找到了我那份因該有的東西。
以前我在電影裡看見說,人自己的一生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是一種幸福。而愛自己所愛的人也是如此。我想我是否屬於幸福,呵,我也不知道!至少我知道享受。我喜歡畫畫時筆尖從很尖過渡到粗的過程。也喜歡筆從很長變得很短的變遷。還喜歡當我在為一副畫做最後修改時,筆芯不小心粘在自己手上的畫面。更喜歡畫畫時那股時強時弱的沙沙聲。我想我是幸運的,至少我會把我對一種事的享受而想像成一種一輩子的幸福。或是陶醉,或是瘋癲,或是沒完沒了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