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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在文中說,凡職業沒有不是神聖的。就這一觀點,我並不同意,我認為凡職業不一定都是神聖的。
當大總統,黃包車伕,醫生,教師,工程師,或許這些職業都是神聖的。他們為社會做了貢獻,同等價值,是神聖的,是可敬的。
可是那些街上乞討的呢?那算不算是一種職業?當然,一定會有人說這不是一種職業,但是,它就是一種職業,有人去拐賣兒童,將他們弄成殘疾人,放他們去乞討,利用人性的善良來謀取利益,他們有一定的組織,分工。但是,他們的職業神聖嗎?他們的價值與你們相同嗎?你一定會說,當然不相同,這就對了。他們沒有對社會做出貢獻,明明自己擁有雙手,自己有能力去賺錢,卻利用這種方式,去賺別人施捨的錢。那就代表這並不神聖,代表凡職業不一定都是神聖的。
販毒也算是一種職業,但是他們卻是在禍害社會,危害人們的健康,折磨他們的精神,因為販毒,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有多少孩子享受不到父愛或母愛,他們還在那裡“敬業”“樂業”,看看那些被折磨的生不如死的人,真是可悲,他們崇尚的職業,到頭來還不是害死了自己,可悲的職業,可悲的人。
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書中的觀點不一定全部都是正確的。最後我只想說,凡職業不一定都是神聖的。
初二: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