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正確理解人與制度之間的關係,學校管理制度在細節上更應該注重情感化和人性化
汪中求先生在企業管理中明確指出,“過去,人是第一位的,將來制度是第一位的”,他認為“在企業管理中,對細節的追求是無止境的。但對細節的追求是可以衡量的,衡量的尺度,就是制定出了相應的標準和規範。”“標準和規範是對細節的量化,是重細節的最高表現。”很明顯,他的管理理念突出了以“制度為本”,這在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企業管理中無疑是有很強的說服力。但是,學校的任務是培養人才,其管理和教育的對象是人,是為促進教師和學生的發展服務的,具有自身獨特的特點,因此,學校的管理應該突出“人”的管理,即“人本管理”,而不是“制度為本”。
當然,學校管理離不開制度的建設,完善詳細的制度對規範人們的行為和管理的發展方向無疑起著積極的作用,但我們更應該清楚,制度不會自己產生作用,制度的執行不僅是一個認知過程,更是一種情意過程,必須經由一定的情感、意志的力量,經過長期的積澱,才能內化為人的行為素養。而實際上,在制度化的管理中,許多學校往往迷戀於制度的完善和執行,指向的只是執行,而很少考慮到被管理者生活中的真實問題,所以很難與他們的身心、人格發展結合起來,為他們所內化。說到底,學校管理就是一種教育,而教育的本意是“使人獲得幸福,是挖掘人、發現人、發展人、提升人、完善人,是使人成其為人的事業。”因此,學校的管理制度的細化不能只停留在一種表面化的約束狀態中,而應該與人的發展結合起來。
可見,無論是管理還是教育,學校都應力求以人的發展為依托,制度的制定在人的意義上展開,注重教育管理的人文意蘊,讓制度的細節向情感方向深入,體現人性化。在依法、高效、規範管理的基礎上,實現情感管理,形成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覺管理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