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熱愛讀書的女孩,我認為,讀書是一件很高雅的事,它讓我快樂。記得《論求知》裡說:讀史使人明志,讀書使人聰慧。
讀不同種類的書,能讓人得到不同方面的提升:讀《簡愛》,我讀到了在各種磨難中不斷追求自由與尊嚴,堅持自我,最終一定會獲得幸福,獲得自由和和平的地位;讀張小嫻的文章,我懂得了我們年少的所謂“愛”都是不切實際的;閱讀亦舒的文字,我明白了一個淑女應有的智慧從杜拉斯的《情人》中,我讀到了一個矛盾卻又聰明的女子……我所讀過的書大約有三千多本,其中我最喜愛的莫過於《傲慢與偏見》了:這本書是簡·奧斯丁的代表作,他在這本書中闡述了虛榮和自尊是人眾的通病,而現實卻總是對人的主觀臆測進行嘲諷這一觀點。也正是這一觀點使它成為英國最長銷的暢銷書。
中國作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張愛玲和李碧華。原因麼——她們聰明,她們悲哀,她們比李清照和三毛還要悲哀。她們把男人看的太透,太無懈可擊,以至於心走得比時間快,未曾經歷過愛情傷筋動骨的神魂顛倒,就已經步入了人生的秋天。這是身為一個女人最大的悲哀。我喜歡的作家很多,從李白、杜甫、納蘭、晏殊到錢鍾書、品欽、歌德或普魯斯特、歐·亨利、柏拉圖、福克納、老捨、冰心,我都甚是喜愛。常常有人問我“你為什麼愛讀書?”
我認為,主要因為一.讀書可以增加知識面,提高對事物的敏感度;二.這個世界上太多謬誤得到張揚,我們應該用真理去反駁它們。讀書讓我快樂,我愛讀書!
初二:汪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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