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創網上寫了一篇文章,原本想寫連續的,但當時又想不出來結局,琢磨著這篇文章一千多字應該可以了,就發表了。之後就去看高中版的競賽,結果把握這個剛從初中畢業的毛孩嚇了一跳——每篇文章3000字左右!我一時慌了,又想在文章審核之前多寫點。可是沒辦法,寫文章哪能趕鴨子上架啊!我絞盡腦汁都寫不出來了。想刪除吧,可以前刪文章的時候就是這樣,只要一刪文章,網頁就會出現錯誤!在情況緊急的時候,我突然又想到了一個更蠢的辦法:在QQ空間裡的文章中複製一篇,把原來的那篇文章替換下來!我馬上就這麼做了。順便把空間裡的那篇無聊文章刪了,並起名《近日》。發表後,我呆了,才發覺這個方法太傻了。可是又找不到其他文章了。
我急得團團轉。最後,又想到了一個毀滅性的方法:拋棄這個號!我立馬修改了個人資料,連真名都改了,密碼改成了1234,地址刪除,個性簽名刪除,只留了一片空白和傻瓜式的基本資料。
一切搞定後,我又去申請一個新號。在把和以前一摸一樣的資料寫下來的時候,我突然感覺,我是在逃避我的錯誤。當時我正在聽我最愛的許嵩的歌,就自然地聯想到了我喜歡許嵩的原因。我喜歡許嵩,就是因為他有追求理想的勇氣和努力,有面對強勢的不屑和對自己的堅持。可是我口口聲聲說想要當作家,卻連一點錯誤都承受不了,完成理想又怎麼可能?
聽的那首歌叫《安徒生不後悔》。裡面的歌詞像在罵我懦弱,又像一個不停努力的作家在說的話一樣:都沒什麼所謂/反正只要還有一個讀者/我的筆/就不會/放下/這不是一句空話/我做自己的事/我寫我自己的字/簡簡單單的喜歡/不需要那麼多的評論。
之後我又把密碼改了回來。今早,寫了這篇文章,用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