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這個年代,每個少年少女都有自己的偶像,或許他是影視明星,或許他是流行明星,也或許他是體壇健將,會令廣大青少年「追星族」門魂牽夢縈,如癡如醉,我也喜歡星,如炎亞綸、蔡依林,但我不追星,因為我們有不同的生活,明星的生活是娛樂大眾,而我的生活是實現我的理想,既然我們的生活不同,我為什還去追不屬於自己生活中的人物呢?沒錯,我的偶像是和我有著同樣的生活的張敏。她用她的熱情、貼心與勤勞深深的打動了我,令我從心地兒承認她是我的偶像。
去年九月一號剛開學,學校組織了操場除草活動。鋤完草後,老師要求我們把操場上的雜草抱往別處。許多同學都覺得不耐煩了,手裡只抓著兩三根雜草在操場上走來走去裝裝樣子。說起來,我還真是慚愧,我也是其中的一員。突然,我注意到有一個初三年級的女生,她不想我們一樣就想著偷懶,而是懷裡抱了一大把雜草,在她送草回來時,我發現她面前的衣服都有些髒了,可她卻毫不在意。這時,她在我心中就如天使一般。有了她做榜樣,我也開始大把大把的抱起草來。
後來,在一次機緣巧合中,我和她認識了,成為了朋友。從而得知她的名字叫做張敏。原來,她的學習成績很好,是她們班的英語科代表;她的外表長得很可愛,令人見到她總忍不住想多看幾眼;她的聲音很甜,是學校的播音員。我敢說她一定是我們學校歷史上播音員中聲音最好聽的一個學生。
在這個暑假,我和張敏之間經常通電話和發短信,感情也越來越好。我因為參加補習班,所以想買幾本資料練習練習。於是,我拉上張敏,因為她畢竟比我高一屆,有經驗嘛!她陪我買資料一共用去了一個多小時,買完資料已經十二點鐘了,本想請她吃頓飯表示感謝,可自己因為買資料的錢沒帶夠,把這個星期的大部分飯錢也搭進去了,所以只好下次再請了。正準備與她告別,她卻突然問我中午吃什麼,我如實的告訴她待會兒買麵包吃。誰知,她一聽這話,立馬拉住我來到附近的小餐館,點了兩份炒麵後,便喋喋不休的告訴我中午不能不吃飯,否則怎樣怎樣的。她的這些話在我聽來,感覺真的很親切,就像是我的大姐姐。可就在前幾天,我才認了她做妹妹,而今天,我這個姐姐當的啊……不過,我也很開心,原來我的妹妹是這麼善良和體貼的女孩兒啊!
張敏,我喜歡你,我也喜歡星,但我知道星只會成為我生命中的過客,而你,將是我成長路上最為崇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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