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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時候,總在失去的時候才後知後覺,一些人、一些事。以為只是生命中的一抹浮雲,卻在離別之際發現,那些過往原來早已扎根心底,拿不掉、抹不去。
一年半的美滿幸福給予了何以琛七年的執著等待。何以琛到底是有多愛默笙?才願放棄父母的仇恨;才願釋懷默笙的隱瞞;才願原諒默笙的不辭而別;才願放下默笙的前一段婚姻?是怎樣的胸懷呢?我想這種種的種種在愛面前全部變得微不足道,變成浩瀚宇宙裡的微小塵埃。以玫說;默笙,我不是輸給了你,我是輸給了以琛。我覺得我很等能,可終是執不過他。七年可把青春變做荒蕪,可把韶華變成流水。七年,可讓以玫結婚,找到歸宿;可以讓以琛變成一個優秀的律師,可以讓默笙結婚再離婚。然,愛在心裡可以讓七年值得,讓等待有了意義。
以琛說:我們去民政局,結婚。我也想有那麼一次衝動。看到默笙沒有猶豫的就答應了。我笑了,七年之後彼此還是唯一。從兩個人都僵持數到999不數1000到兩人心心相印,不分彼此,是幸福的是快樂的。
從看完本書到現在,作者為什麼不往下寫了呢?默笙的母親,以琛的父母事件等等。都應一一寫完啊,遺憾是有的但跟多的是感慨。
高一:慕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