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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之後,帝國主義以傳教布道為名,紛紛來華,進行文化侵略。這些傳教士“作奸犯科,無所不至。或鄉愚被其訛詐,或孤弱受其欺凌,或搶佔人妻,或橫侵人產,種種妄為,幾難盡述”鴉片戰爭以後,英,法,美,德,日等這國主義國家相繼侵入中國,他們用洋槍火炮打敗了腐朽的清政府,迫使簽訂了一個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特別是在1896年前後,外國列強在我國神聖國土上任意劃分勢力範圍,對中國加緊進行軍事,政治侵略和經濟掠奪,並派入大批傳教士對我中華民族進行精神腐蝕和文化滲透,清政府逆來順受,屈膝求和。在巨野,傳教士及其教徒肆無忌憚,橫行鄉里,敲詐勒索,作惡多端,清朝官吏畏之如虎,敬若上帝,是非混淆,百般袒護。種種的原因,百姓們飲恨吞聲,積怨痛恨,遂至一發而不可制,終於爆發了震驚中外的“巨野教案”
在山東省巨野縣,離城二十五里處有一個小山村,名曰“磨盤張莊”,光緒十六年(1890),德國奪得法國在山東傳教的護教權後,開始在山東積極進行傳教活動。巨野縣磨盤張家莊教堂德國天主教神父薛田資(1869-1928),在當地發展教會勢力,唆使教徒欺壓平民,激起公憤。
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初七(1897年11月1日)下午,分別在陽谷和曹州鄆城一帶傳教的德國天主教神父能方濟(1859-1897)和韓·理加略,來到張家莊,參加天主教紀念“諸聖”的例會“諸聖瞻禮”。薛田資因能方濟和韓·理加略是來客,就把自己的寢室讓給兩人住,自己住於門房裡。雷協身探知教堂內有財務,意起行竊。當天晚上,天下小雨,約11時,巨野縣大刀會組織會員和民眾惠二啞巴、雷協身、蕭盛業、朱得法、姜三綠、張允等二、三十人手持刀、紅纓槍進入教堂院子裡行竊。傳教士聽見院內有動靜,開槍射擊,打傷了盜賊,凶盜們一哄而上,闖入屋內殺了韓理、能方濟,搶得財物及銀錢二百一十兩,逃之大吉。躲在門房裡的薛田資則僥倖逃命。倉惶逃往濟寧,電告德國駐華大使並轉德國政府。。
巨野教案發生後,縣官許廷瑞嚇破了膽,為取得上司和德國人的寬恕,他在自己的轎桿上鎖上鏈子,摘去官帽(表示有罪),立即到磨盤張莊驗屍,並派軍隊保護教堂,親自為教堂打更。同時大肆抓人,官兵所至,雞犬不寧。被捕者遭嚴刑逼供。農民姜懷修、姜懷行、叢愛生、叢荷生、任憲成等,經不起嚴刑拷打,承認參與殺洋人一事,立即被判為站木籠的死刑。巨野知縣許廷瑞上報山東巡撫李秉衡: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初八日,據地保姚雲章稟,據教士薛田資投稱,德國教士能方濟,自汶上至曹縣傳教,在伊教堂與韓理一處住宿,於初七日夜三更時分,被賊抗門進院行竊,經教士韓理等驚覺喊捕,賊即臨時行強,砸毀窗戶,入室用標槍扎傷韓理、能方濟倒地,劫得錢票、衣物逃逸。韓理、能方濟均各移時因傷身死。
李秉衡奉命派臬司毓賢、兗沂曹濟道錫良前往查處。山東巡撫李秉衡上奏朝廷奏章:緣惠二啞吧即惠潮現、雷協身即雷繼參、張高妮即張沁春、王大腳即王莽又名王衍潰、賈木即賈東洋、高大青、蕭盛業、姜三綠、張允,分隸巨野、嘉祥等縣,平素遊蕩度日,均先未為匪犯案。雷協身探知巨野縣張家莊洋教堂存有錢物,起意行竊,糾允高大青及惠二啞吧、張高妮、王大腳、賈木、蕭盛業、姜三綠、張允,並不識姓名二人,於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初七日傍晚時分,在巨野縣楊家樓村外會齊。即於是夜二更時分,惠二啞吧、張高妮、王大腳、賈木各攜尖刀,高大青持繩鞭,雷協身、蕭盛業、姜三綠、張允及不識姓名二人分攜刀棍。行至中途,蕭盛業、姜三綠、張允三人畏懼同逃。惠二啞吧等偕抵張家莊教堂門外,惠二啞吧、雷協身爬牆進院,開啟大門,放張高妮等進院。惠二啞吧用刀撬撥屋門未開,教士能方濟、韓理驚覺,由窗孔開放洋槍,轟傷不識姓名兩人,隨各逃逸。惠二啞吧因同夥被傷,氣忿莫遏,起意行強,雷協身允從。惠二啞吧即與雷協身砸開窗戶進屋,開門放進張高妮等。惠二啞吧用刀扎傷教士肚腹,雷協身亦用木棍氏格,隨即搜劫贓物,分攜逃逸,亦有將贓物、刀棍撩棄路上。詎教士能方濟、韓理傷重,旋各殞命。
對這些案犯如何懲辦,奕欣的這道奏折接著提出的是:惠二啞吧和雷協身兩犯“斬立決梟示”,張高妮、王大腳、賈木、高大青四犯“監候待質”,蕭盛業、姜三綠、張允三犯“從重監禁五年”。
這分明是一宗簡簡單單的刑事案件。有意思的是,德國政府不願意這樣看。德國公使在致總理衙門的照會中對這事件作了另外一種敘述:十月初七日夜間,約有三十人攜帶刀槍等凶器,闖入巨野縣張家莊教堂,堂內有韓理、薛田資、能方濟三人安歇。該匪撬窗進屋,持刀向韓理、能方濟二人如野獸撲人相似,刀扎數次致死,後查能方濟屍身傷痕有十三處,韓理有九處,內有五處甚重。按殺傷情形如此慘毒,可知非尋常搶掠,必系格外暴虐仇殺所致。
德國政府不肯承認這是一宗“尋常搶掠”的刑事案件,表明他們決心盡量擴大事態,作為外交談判的籌碼。這一點,清廷是看到了的。
巨野教案的發生,使久欲佔領中國領土的德國政府找到了借口。德皇威廉二世於11月6日得到消息,7日早便命令其停泊在吳淞口的遠東艦隊立刻去佔領膠州灣。德國遠東艦隊司令蒂爾匹茨於11月10日率領3艘巡洋艦從吳淞口出發,13日到達膠州灣,以“來此遊歷”為名欺騙清軍,14日早卻命令他的600名官兵突然登陸,搶佔各山頭要隘,逼令清軍退出該地區。在“朝廷斷不動兵”的指示下,清軍只得退卻。當日下午,蒂爾匹茨發佈佈告,“宣言佔領膠州灣及其一切海島與屬地”。與此同時,德皇威廉二世於11月15日召開大臣會議,策劃永久佔領膠州灣,並決定再派3艘軍艦組成第二艦隊,由德皇的弟弟、海軍大將普魯士亨利親王率領來華,對中國進一步施加壓力。他們還策劃“盡量抬高”要求條件,務使中國無法履行,以使德國“有理由繼續佔領”下去。到德國完全佔領了膠州灣地區以後,11月20日,駐華公使海靖才奉命向清政府提出了6項要求條款:(一)山東巡撫李秉衡革職,永不敘用;(二)安治泰主教在濟寧建蓋教堂業已開工,中國應賠銀蓋造,並賜立匾額,須有保護教堂之意;(三)德國教士戕劫之案,所有盜犯應拿獲懲辦,如有紳士官員等在此案內,應格外加重辦理,教士所受之虧,應全行賠償;(四)中國應許特保嗣後永無此等事件;(五)山東省如有開辦鐵路和鐵路就近開礦之事,中國應先准德國商人承辦;(六)德國辦結此案所費之銀,由中國賠償。
這些大大超出教案賠償的條件,海靖要求清政府“全行照允辦理”。清政府派奕、奕、翁同和、李鴻章、張蔭桓等與海靖談判,提出“先退兵而後開議”,遭海靖拒絕。雙方經過一個多月爭執,於12月下旬達成了如下協議:(一)李秉衡的處分刪去“永不敘用”4字,改為不可再任大官之意。(二)中國允給濟寧教堂工料銀66000兩,匾額用“敕建天主堂”5字,並將教案奏牘立碑教堂門外,以為保護之證。(三)在曹州府城及巨野縣張家莊各建教堂一所(張家莊教堂後改在兗州建造),每堂中國至少撥地10畝,其餘一切,均照濟寧教堂辦法。另外,賠償教士損失銀3000兩,失察之地方官從重參處。又中國給銀24000兩,在巨野、菏澤、鄆城、單縣、成武、曹縣、魚台縣7處,各為教士蓋造兩層住房一所。(四)由中國皇帝發佈諭旨,飭地方官照約保護教堂教士;曹州府等處未能用力保護德國教士之地方官6員,由中國調赴他省。(五)自膠澳造鐵路至濟南省城,由德商、華商各自集股各派妥員領辦。(六)賠款一案,另案商辦,作為德國助還遼地之宜,與教案絕不相涉。雙方達成的這個協議,定於12月26日先由海靖將照會底稿送交總理衙門,29日雙方正式互換照會,作為先結教案之據。但此時德國已與俄、英、日等國進行了一系列秘密交易,以承認中國北部為俄國勢力範圍,不“妨礙日本進取中國大陸的計劃”,以及承認英國的在華利益等條件,與各國達成了它佔領膠州灣的默契,因而12月29日海靖沒有交換教案協議照會,卻突然送來了“租地照會”五條,並以擴大佔地、索賠賠款、斷絕邦交等相威脅,逼迫清政府立即答應租借膠州灣。清政府無奈,只得照允。1898年1月初,教案和租借膠州灣的談判基本結束。
1月4日,總理衙門把教案協議照會交給了德國公使,並按照協議要求,清廷於1月15日和2月1日分別發出諭旨,宣佈了對山東地方官吏的處分:李秉衡著降二級調用,不准抵消;調任兗沂曹濟道錫良,撤任曹州鎮總兵萬本華,曹州府知府邵承照,均著革職留任;巨野縣知縣許廷瑞著即查參;其餘濟寧、菏澤、單縣、成武等州縣官,均著分別撤調。1898年3月6日,《膠澳租界條約》正式簽字,主要內容為:(一)中國政府將膠州灣包括南北兩岸陸地租與德國。(二)租借期先以99年為限,如租期未滿以前德國自願歸還中國,則德國在膠州灣所用費項由中國償還,並將另一較比相宜之地讓與德國。(三)自膠州灣水面潮平點起,周圍100華里之陸地劃為中立區,主權歸中國,但德國軍隊有自由通過之權,中國政府如有“飭令設法等事”,以及派駐軍隊等,須事先得到德國允許。(四)中國允許德國在山東建造鐵路兩條:其一由膠州灣起,經濰縣、博山、淄川、鄒平等處至濟南及山東邊境;其二由膠州灣經萊蕪等處至濟南。在鐵路兩旁各30華里內,允許德國人開挖礦產。(五)以後山東省無論開辦何項事務,或需外資,或需外料,或聘外人,德國商人有儘先承辦之權。該條約的簽訂,不僅使膠州灣成了德國的殖民地,而且把整個山東變成了德國的勢力範圍,同時引起了各國在中國“租借”港灣和劃分勢力範圍的競爭。
德占青島後,康有為又一次上書要求變法,終被清光緒皇帝採納,於是引發了“戊戌變法”。大風起於輕萍之末。小小的巨野教案,不僅是義和團暴動的起點,也是西方列強最終完成對中國的瓜分的起點,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世界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巨野教案”已成為歷史長卷中的一頁,它記載著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斗色的光輝史跡。也飽含著外來侵略的欺凌和恥辱,這一切將被中華民族後世子孫永遠銘記在心。可惜的是,磨盤張莊教堂於1967年被拆除,唯甫用的椅子,大床,教堂門窗倖存,為縣文物管理所收藏,原教學遺址公存當年水井一眼。1977年,巨野教案遺址被公佈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巨野教案發生後,天主教會由於有本國軍事勢力做後盾和清政府地方官吏的悉心庇護,對中國人民的壓迫、敲詐更加殘酷,為所欲為,飛揚跋扈。張家莊常有教民指控某某為大刀會員,某某參加過殺教士事件,唆使清廷捕殺。有的教民還公開搶劫大刀會家屬的財產,強迫他們為教會做苦工。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反教會侵略鬥爭的怒火又燃燒起來。巨野教案和翌年爆發的“大足教案”、“冠縣教案”,堪稱19世紀末揭開義和團運動序幕的三大教案。
山東菏澤巨野縣巨野縣實驗中學高一:李華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