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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愛沈石溪筆下的動物,它們靈,它們活,是森林的精靈,給人的印象是不可磨滅的!愛它們,不論種類——不論它是人們心目中狡詐的狐,還是那邪惡的狼,都給人以全新感覺。
偶然看見描寫《人與動物》的紀錄片,家家戶戶、老老少少,在森林設下天羅地網,還特別愛打狼,回來了還誇誇其談,自己消滅了壞東西。狼的名聲是不太好,“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吞虎嚥”都是形容狼的,依我看來狼性大於某些人性,狼們團結合作,共同捕殺獵物,所有人都能做到嗎?狼們再飢餓再憤怒,也不互相殘殺,所有人都能做到嗎?那些挑起戰爭,讓人類互相殘殺的人豈不是狼都不如、禽獸不如?沒有必要下“狼是壞的”定義,更不用同情偷獵者……第一、他們傷害無辜動物,為了它們的皮毛血肉,欲把它們斬盡殺絕,實在是有傷天理;第二、他們犯法而不知法,私自捕殺野生動物,都是國家明文規定嚴令禁止的;第三、我國野生動物數量稀少,若再橫行偷獵,只能造成一個個物種的滅絕。無知的偷獵者們,抱著僥倖心理認為每個物種生命力頑強,打死十個,就會再活九個,我只能給他們兩個字“無知”!我也奉勸他們,別拿沒工作只能靠打獵餬口做理由,天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為什麼非要做這種危險且犯法的事情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快點醒悟過來,離開這危險的火坑。
每當電視上肆意播放偷獵畫面,動物屍體遍地,偷獵者得意洋洋的表情,更有甚者拎著屍體哈哈大笑,每當看到這些,我的心被揪痛,想到的是二字——“罪過”。
佛家每見殺生都念“罪過、罪過”,現在的我也在默默祈禱,天下偷獵者放下屠刀。這種罪過場面實在不想再看見了……
安徽合肥包河區第四十八中學七(5)班初一:朱瑞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