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國文寫作範文議論文作文《當人肉成為火柴》_800字

  童話中,賣火柴的小女孩,她劃亮火柴,照不亮窗內的燈火通明,只能照亮自己的天堂。現實裡,小女孩長大了,為了扞衛家園,在身上淋遍汽油,變為一根瘦瘦的火柴,照不亮世間的繁花似錦,只能照亮自己的瘡痍。
  提筆寫下這篇文章前,四川,成都,金牛區,那位以自我燃燒對抗暴力拆遷的女子,去了。談不上平靜,說不上掙扎,反正,去了。她誓死扞衛的房屋已被蕩為廢墟,「房在人在與房共存亡」——活著反是悲傷。
  真的猛士,敢於面對燃燒的自己。儘管我無論如何也不贊成自焚,只因這世上有那麼多的惡毒看客——如此般的慘烈,卻只徒增中國官員的習慣性心痛。在主持強拆的官員對她的「不幸去世」「深表痛心」之際,她的親人以無法見到她哪怕一面。她的病房內外守衛森嚴,如臨大敵。暴力拆遷也真怪,不怕人活著,就怕人不死。
  自然地,自焚事件被當地政府定性為暴力抗法。自然地,當暴力拆遷可以合法進行時,一個人的燃燒也就非法而強大了起來。其實,人們做一根火柴的選擇,是殘酷的,一面殘酷著自己,一面殘酷著法律。有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暴力拆遷也合法了,有了《物權法》——那位女子以為這就是希望,可她最後不得不目睹「人民」的真相。下位法變成了現實的鏟車,上位法,只好被鏟向權力的悲劇。
  意外的自焚「意外」的意外,只是,它源於暴力執法的必然——無論是利益的必然,或是手段的必然。有時候,人們不能以正常秩序對抗外部暴力,只能選擇某種意外,儘管這些意外讓我們悲傷,但悲傷意義何在?!我見到的,只是屋頂、汽油、與火焰的剪影。當暴力合法時,自焚也成了暴力抗法。也許有的人不知道,但人們,不是為了被掠奪而活著。
  中國房價興高采烈的上漲,把這位成都女戶主推上了自家屋頂。於是,某個悲劇發生了——合法的狼牙棒下,我能貢獻的,也就只有天靈蓋了。只是,當維護家園的希望,都寄於女人堅定卻非法的燃燒,當人們選擇不合作的方式,只有把肉體變為火柴。不知,最終會是誰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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