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國寫範文議論文作文《論「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與「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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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知道犯錯,就能改正,就是最好的事了。可是,現實生活中真的是這樣嗎?

  有些事,真的是只要改正,就是最好的事嗎?如果,殺了人的殺人犯,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就可以釋放嗎?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對於這件事都是不允許的,因為法律中有所規定。但是,我們真的或許不應該去同情那些屢次犯錯的人,正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因為有了可恨才有了可憐,我們應該怎麼正確對待呢?

  負荊請罪裡的藺相如是一個胸襟寬闊的人,他對於廉頗的一舉一動絲毫沒有放在心上,直到廉頗負荊請罪,他也是微笑著面對廉頗,那種對待犯錯的人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也就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只要我們犯的小錯誤,能得到原諒,也是一件好事,不是麼?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是一種心態,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也是一種感覺,所以,應該適當選擇應該如何面對現實。

  記得,那天,我和同學一起去朋友家,在車站遇見了一起令人費解的事。

  我在車站的站牌下,拿著兩個手機,和同學聊天,忽然過來一個小男孩,“啪”的一聲,按在了我的手上,嘴裡說:“把這手機給我吧!”我愣了一下,沒太在意。就說:“不是我的!”他說給我玩一會遊戲我笑笑說:“你叫姐姐,我給你玩。”他很乖的叫了一句,就奪過手機,自己玩,然後就不肯鬆手。車來了,我們要走,可是他還不肯放手中的手機。我一把拿了過來,就說,這孩子怎末可以這樣。他卻絲毫沒有譴責,而是對我們大吼,說出那些不是作為小學生口中的話。我潛意識的去接近他,想要開導他,不幸的是,他又說我,旁邊的人看著我們,我低下了頭,的確,自己有些過分,不過,面對這麼一個孩子,我無語了。只是靜靜的和朋友聊天了,不再理會。可憐之人,真的有可恨之處,但是對於這個小學的孩子,我是可憐他,還是恨他呢?

  面對不一樣的事,不一樣的人,真的有不一樣的結果。無論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都需要我們認真對待錯誤,沿著正確的軌道走向成功。

 

  北京市昌平區第三中學高一: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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