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國文寫作書信作文《大手拉小手風風雨雨一起走》_1200字

娘親:
  一直都很喜歡這個稱呼,因為還是娘對我親。
  十六歲,我今年十六歲。你今年四十三歲。比我大二十六歲。有時候我在想,你為什麼比我大那麼多歲,如果能小一點就好了,這樣我們在一起的日子就能多一點,再多一點。
  有時照著鏡子,會感到莫名的陌生,印象中自己好像不是這個樣子,怎麼就一點點長成現在這個模樣?對著鏡子發起呆來,鏡子中好像出現了四面青瓦白牆,三間磚頭小屋,是小時候住的院子。你拿著碗和勺子追在我身後,好不容易抓住我,輕輕讓我坐下,淺淺舀起半勺,細細用嘴吹著,慢慢送入我的口中。忽然我又站起來跑了,我活蹦亂跳,你已滿頭大汗。媽媽,這樣的場面在小時候每天都要上演吧,那麼辛苦餵我吃飯的你已定還一口都沒吃吧。記得你經常說孩子還沒吃,父母怎麼嚥得下去。
  打開衣櫃,裡面有各種各樣的衣服,掛著疊著,其實我現在時常懷念你在我小時候為我縫的小汗衫,上面秀了小小的梅花鹿,還有小短褲,上面縫了小兔的布片。印象中那些衣服好像都是簡單的棉布料做的,一針一線都是你親自縫的線頭也仔細地剪掉了吧,要不然怎麼會穿著那麼舒服自在?可是,後來那些衣服沒有了,童年也一去不復回了,再後來青磚白瓦沒有了,小院也沒有了,我長大了,上初中了。
  上初中時,真是最不懂事的時候。在家吵著不去上學,你把我送到學校門口,我把你給的早飯扔進垃圾桶,頭也不回地走了。那時候你又在我背後默默流了多少淚?你一定又痛心又無奈了,當年那個小小鳥一樣的女兒怎麼變成現在這樣任性。可是,那時的我就是那樣,被上學的事快要逼瘋,那時的我一定深深傷害了你,如此一個在社會上精明能幹的女強人在面對自己女兒的不理解吵鬧時還是受不了哭了,為我哭的。除了我,再也沒有什麼能讓經歷過那麼多風雨的你落淚了吧。
  直到今天,我十六歲了,有時我眼前時常晃著你騎車的背影,我坐在車後披著你的外套。是初春咋暖還寒的天氣吧,風還帶著寒意,從你嘴中呼出了白氣。我時常再想,媽媽當初初為人母一定不知道該怎麼呵護這個小生命,但卻把所有的愛灌注在我身上。媽媽當初一定不知道一個孩子要讓她操多少心付出多少辛勞,要不然媽媽在見到我的第一眼怎麼會笑的那麼開心?不,或許媽媽你是知道的,不過,你無怨無悔。
  別人都說我出落得越來越清秀白淨了,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你卻一天天老了。你在人生最後美好的歲月有了我,從此十幾年來沒有輕鬆過一天,女兒的美麗是不是用母親的青春換來的?
  如今,洗碗、洗衣服、拖地、擦桌子……所有的家務都是我來幹,我只想讓你回家後能好好歇一歇,躺一躺。我還遠遠不夠大你卻慢慢老了。如今你省給我吃的東西我會放在你碗裡,你脫給我的外套我也堅決不要。因為,媽媽,我想起十六年來的種種,總覺得母親真是最偉大無私,最應該讓我感謝的人。縱使是在我最叛逆的那段日子,不仁不義地傷害你,你還是對我不離不棄。那段青春路上最黑暗的日子,如果不是你拉著我的手,我怎麼走的下來。
  我只想為你分擔一點在分擔一點,因為時光不能倒流,我做過的所有傷害你的事都已經成了事實不能改變。可是,最後,我還想說,如果時光能夠倒流,我一定不會在那麼任性,我一定會拉著你的手,對你說:「媽媽,我愛你。」

  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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