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側新聞這樣報道過:阿民,自小生活在貧困家庭,因為爸嗜酒成性,而又殘暴,媽媽再也忍受不了夫的虐待,就在他13歲那年,帶著妹妹遠嫁他鄉,從此,他也就擔負起家庭責任,而且爸爸對他的態度更加惡劣,更是不理不睬。長大後,就到外工作有緣與小倩一見鍾情。可是很不幸,因一場大火,小倩被毀容了,而且需要一大筆的醫療費,她多年的朋友聽到這,也遠她而去,可是,阿民和小倩雖然認識不到半年,但他並沒有走,而且辭掉了工作,全心全意照顧小倩。過了106天,阿民的積蓄用光了。當別人問他為什麼可以這麼做時,他說:“我也經歷過被人拋棄的滋味,所以我也明白當小倩睜開眼看不見我的心情。”“我還要掙錢給她整容。”說完,便深情地望著小倩。
兩個人真心相愛,是不計較任何付出的。阿民和小倩下因為真心相愛,阿民才可以把辛辛苦苦掙來的錢花光,可以忍受別人異樣的眼光```````《禮物》中的男主角為了女主角,賣掉了自己最心愛的一個沒有鏈條的陀錶,買了一把精緻的梳子給她;而女主角為了男主角,賣掉自己那把漂亮的頭髮,買了一條鏈條給他。他們這所以能為對方賣掉自己的至愛,不就因為他們真心相愛嗎?
自古以來,都有很多至死不渝的愛情故事,梁山伯與祝英台;焦仲卿與蘭之;羅密歐與朱麗葉```````
雖然他們都悲劇收場,但這正是他們真心相愛的表現。
愛,需要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