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代到今天,自然災害就有發生,但是從這幾年來看,自然災害的發生愈發頻繁。例如:1976年7月28日唐山發生7.8級地震,2008年5月12日汶川發生8。0級地震等等。在這些自然災害中,多少人家破人亡,無家可歸,死傷人數在不斷地增加,損失的經濟又是多麼的龐大……從這些破壞中,我不禁想問問,是什麼令到自然災害頻繁發生?
只是因為大自然的自然運轉嗎?
答案是不,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大部分是因人類的肆意破壞而造成的。由此可知,人類頻繁的,不合理的利用自然,是導致自然頻繁發生的主要原因。
人類濫砍濫伐森林;肆意排放廢水,廢渣,廢氣;石油、媒、天然氣的燃燒加劇了溫室效應等等。從表面看,這些都是為了人類方便而實施的,但本質卻是傷害地球、傷害人類自己的一種行為。這些行為沒有遵循地球的負載力,嚴重破壞自然。如果人類在砍伐森林後,及時地更種回樹木,這樣不就不會減少樹木的多樣性了嗎?如果人類在排放“三廢”之前,把它處理後再排放,這樣大氣污染有這麼嚴重嗎?所以,保護自然,應該從實際出發。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的破壞力相當大,人們又在怨天尤人。可是,我們為何不想想災害發生前為什麼一點跡象也沒有公佈呢?看到繁華的城市一日之間變成廢墟,看到多少人民在哭訴著,多少人民在拚命地挖掘,想要找尋到自己的親人……
我們要提高個人科學素質,多觀察自然,使人們更加瞭解災害來臨前的預兆,全世界的人民應該要齊心合力保護我們的家園。沒有地球,就沒有人類。
面對自然災害,我們並不是無能為力的,我們可以作出相對的自然對策,那麼我們的世界會更加和平和幸福了。
初二:李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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