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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說:“時間會刺破青春的華美精緻,會把平行線刻上美人的額角,它會吞噬稀世珍寶、天生麗質。沒有什麼能逃過它橫掃的鐮刀。”我想他說的對,但有一樣東西,卻不會被它的鐮刀收割,那就是我們的友誼。十年後,我們一定還可以拍出一模一樣的照片。我毫不懷疑。——題記
《小時代》一個長達五年的故事,在一場熊熊的大火下化為了灰燼。悄然結束了。《小時代》並不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本書,但是這是給我影響最大的書,在他們美輪美奐的、奢侈華麗的生活裡,我像是一個過客進去那個世界幾天,然後又出來。
書中的少年們的青春如只此一瞬間的日光般耀眼,像夜上海一般美得令人心碎,同時她們以她們耀眼的青春築起了一堵友誼的高牆,她們手拉手,沒什麼過不去的。那是令人羨慕的友誼,她們從高中到大學再到工作,她們彼此分享著自己的生活。把自己像一張紙一樣平攤,與自己最好的姐妹分享。在我眼裡林蕭、顧裡、南湘、唐宛如,都是友誼的象徵。
生活裡也有這樣肝膽相照的朋友。就像俞伯牙和鍾子期,在春秋時期,俞伯牙是當時最善於彈琴的人,但終日彈琴,無人賞識。一日,遇到鍾子期,子期聽到伯牙的琴聲,說他心在高山,伯牙所念鍾子期必得知。後來兩人結成莫逆之交。後來子期病死了,伯牙在世上沒有了知音,便摔掉他的琴,再也不彈了。
這就是彌足珍貴的友誼,千金難買的情誼。謝謝,郭敬明,謝謝《小時代》。讓我知道了,友誼萬歲!青春萬歲!
有人說,撇開友情就無法談青春,因為友情是點綴青春的最美麗的花朵。人赤裸裸地來到世界上,除了血濃於水的親情,還有珍貴的友情……——尾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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