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優良傳統,還記得春秋末期魯國的儒學家曾參嗎?還記得他為了遵守諾言將自己家中的豬殺掉的故事嗎?他當時對妻子說過一句話:“孩子是不能欺騙的,他不懂事,還沒有辨別能力,首先接觸到的是父母,所以什麼都跟父母學,你現在哄騙他,等於是在潛移默化的教他學會欺騙。”這不正是弟子規中的“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嗎?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家人都騙,那麼,他肯定也不會像華歆一樣對待生人了吧?所以肯定是一個不可交往的人,是一個沒有誠信,對社會起不到良好的作用的人。
除了誠信,我們還要懂得“忠言逆耳利於行”的道理,要悉心聽取他人的意見,而不要一說你不好就翻臉,所謂“聞過怒聞譽樂損友來益友卻,聞譽恐聞過欣直諒士漸相親”就是這個意思吧。
其次還有“見人善即思齊縱去遠以漸躋,見人惡即內省有則改無加警”我們明白:“看見別人的優點,就要努力去學習,看見見別人的缺點,就要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同樣的缺點,然後想辦法去改正。就連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不也說過嗎:“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嗎?
學習《弟子規》的過程,我想,不僅是一個提高個人修養的過程,更是思想昇華的過程,這將對一個人的成長帶來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這樣,生活才會變得更加踏實和美好,社會才能變得更加和諧。
初三:崔楓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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