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人開了個玩笑,說追一個女生用了一天,第二天可以牽手相伴,第三天便分手。
他也曾放肆的一個人喝得醉醺醺地再到網吧趴在桌上睡一晚上。
他不知道那個身影是不是有多重要。
他也許想到那次相遇可以和她貼近,他不知道其實他們依然遙遠。
分手了,新的稱謂他閉口不提。
他每天都會用手機給她發一篇《詩經》,本來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卻只發了三百五十九篇,因為他知道情人節那天他沒有資格將《桃夭》發給她,他只是把寫著《桃夭》的那張白紙折成了一隻小紙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著它一點點沉沒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在字裡行間他將思念顛來倒去了無數遍。
他覺得這樣已經很好了,能夠這麼近看她盈笑眸子裡的自己;無所顧忌的看她撫額思忖微微蹙眉的樣子,雖然不能伸手為她撥去幾縷垂落臉龐的調皮髮絲,雖然並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給她依靠,但有與她的相遇相識相交相知他已經很滿足了,真的,相戀只是偶爾跑出來的念頭罷了,可以忽略不計。
終於他有一天也會淡然的看見她走過,忘記了的感覺,是被風兒攜著落葉帶走,還是自己輕輕掩入泥土?
他依舊翻出老舊的筆記,寫道。
不要以為自己有多難忘
哀傷解哀傷
抬頭望著天空那麼藍
那瞬間
愛也有飛過雲端
記得你還說過
找一個晴朗的日子
兩人牽手漫步沙灘
看夕陽落滿肩頭
等星星出來的時候
去數夜空中那些泛泛點點的浪漫
可你執意和決絕
讓這個海灘上
只剩下嚦嚦風聲
只剩下夜涼如水
初一:miss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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